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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入暗路:小說的反文明

 
  作者:邵建

  小說的反文明?

  是的,在這個題目下,我想從林琴南說到魯迅。

  林琴南的為人所知,不僅在於他的"林譯小說",即依據別人的口述翻譯西洋小說一百七十多種,是用文言;而且更在於他在新文化運動中是一個著名的反白話文的急先鋒。以今天的我來看,反白話文也沒有什麼了,無非就是當時的一種觀點,而什麼觀點都是可以表達的。但我無法掩飾對他的反感。我反感的不是他之反白話文,就像我更不反感當年施蟄存建議文學青年讀一讀《莊子》和《文選》,儘管因此他被魯迅罵為"洋場惡少";我反感的是林琴南那種反白話文的方式。這是一種什麼方式呢?

  一九一九年二月十七日,林琴南在《新申報》上發表小說《荊生》,用小說中的三個人物田必美、金心異和狄莫分別隱射當時提倡白話文的三個主將陳獨秀、錢玄同和胡適之。說這三人聚集陶然亭,一會攻擊孔丘,一會鼓吹白話,於是,從隔壁出來一個叫荊生的偉丈夫,把他們三人打罵了一頓。次月十八日,林再接再厲,又在《新申報》上發表小說《妖夢》,依然是用影射法,影射上面三個人,只是錢玄同換成了蔡元培。不但影射,而且大罵,比如"不逞之徒"、"生而為惡,死亦不改"云云。

  這是一種什麼方式呢?人身攻擊的方式,而且是用小說。以小說的方式進行人身攻擊,且不管攻擊的對象是誰,這做法本身是反文明的。因此,借光文革前毛澤東向文藝界發難時的一句話:利用小說反黨,是一大發明,我個人便把這種發生在二十世紀由林氏發明又後繼有人的方式稱為"利用小說反文明"。

  利用小說反文明,曾經是魯迅堅決反對的。也正是看到林琴南的小說,魯迅迅即作出了反應。一九一九年三月下旬,《孔乙己》將在《新青年》發表時,魯迅特地追寫了一個短小的"附記"。為了明白魯迅的態度,我不妨一整過錄:

  "這一篇很拙的小說,還是去年冬天做成的。那時的意思,單在描寫社會上的或一種生活,請讀者看看,並沒有別的深意。但用活字排印了發表,卻已在這時候,--便是忽然有人用了小說盛行人身攻擊的時候。大抵著者走入暗路,每每能引讀者的思想跟他墮落:以為小說是一種潑穢水的器具,裡面糟蹋的是誰。這實在是一件可歎可憐的事。所以我在此聲明,免得發生猜度,害了讀者的人格。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記"

  在某種意義上,魯迅這個附記是"多餘"的,誰讀《孔乙己》都不會感到這小說有人身攻擊之嫌。但魯迅寫了,這只能看作是魯迅對林琴南小說的一種態度,一種極為反感的態度。

  類似的態度,魯迅不止一次。上面一次魯迅如果是個旁觀,那麼,這一次,魯迅就是當事了。一九二三年元月,魯迅翻譯並發表了俄羅斯盲詩人愛羅先珂的文章《觀北京大學學生演劇和燕京女校學生演劇的記》,這位盲詩人在"記"中批評了中國的舊戲和舊道德,也批評北大學生囿於舊道德,以至男女不能同台演戲,同時還包括學生受舊戲影響,"模仿優伶"而不能真正表現人物的思想感情等。文章發表數日後,北大學生魏建功發表了一篇題為《不敢盲從》的反批評文章,由於文中有對愛羅先珂進行人身攻擊的語言(我沒有讀過,不知道),魯迅旋即作了篇《看了魏建功君的〈不敢盲從〉以後的幾句聲明》(見《集外集拾遺補編》),文中對魏建功進行了嚴厲的批評:"若說對於魏君的言論態度的本身,則幸而我眼睛還沒有瞎。敢說這實在比'學優伶'更'可憐,可羞,可慘';優伶如小丑,也還不至於專對他人的體質上的殘廢加以快意的輕薄嘲弄,如魏建功君。尤其'可憐,可羞,可慘'的是自己還以為盡心於藝術。從這樣輕薄的心裡擠出來的藝術,如何能及得優伶,倒不如沒有的乾淨,因為優伶在尚不顯露他那舊的腐爛的根性之前,技術雖拙,人格是並沒有損失的。"這是魯迅對利用文章(不僅是小說)進行人身攻擊、而且是就對方"體質上的殘廢"進行人身攻擊這種反文明行為的憎惡。這憎惡使魯迅出離憤怒了,文章最後,魯迅聲色俱厲:"我敢將唾沫吐在生長在舊的道德和新的不道德裡,借了新藝術的名而發揮其本來的舊的不道德的少年的臉上!"這最後一句表述煩瑣卻見精彩。說白了,人身攻擊這行為,不僅新的不道德,也是舊的不道德,它是雙重的不道德,尤其是在盜用小說(或文章)這種文明形式的時候。

  我完全認同以上魯迅對林琴南和魏建功批評時所持的價值立場(只是覺得對魏君言重了。而且我感到魏氏即使有所不恭,也不是對愛羅先珂,比如文章那題目),我想,這立場也應該是一種文明共識。不僅用小說作人身攻擊絕不可取,哪怕即使是以小說搞影射--影射文學,文革中給當時文藝界帶來深重災難的一個詞--也是文學創作的末流或末技。

  那麼,現在的問題是,如果奉行中國無論舊道德還是新道德的共同標準,即"聽其言,觀其行",以魯迅所說,視魯迅所為,則不難發現,在這一點上,或者僅僅在這一點上,魯迅至少言行相乖,或者說,對人對己是"雙重標準"的。

  這裡有一個小插曲,當年《孔乙己》是一九一九年四月發在《新青年》雜誌第六卷第四號上的,如前述,那個"附記"是後來特意的追記,可是,一九二三年八月《吶喊》由當時的"新潮社"出版時,也是魯迅自己特意把那個"附記"給刪去了。是人民文學出版社一九五六年出《魯迅全集》時把這個"附記"附在了第一卷《孔乙己》的"註釋"內,我們這才得以見到。那麼,魯迅為什麼刪去這個"附記"呢?是魯迅意識到自己以後未必能恪守其言,還是壓根就改變了原先的看法?"附記"的刪去彷彿是個預兆,它表明,果如魯迅不是什麼"雙重標準"的話,就是他不幸踐履了自己曾經正確反對過的東西,而且變本加厲了。

  讀一讀魯迅於一九三六年編定出版的第三本小說集《故事新編》是可以見出問題的。其中最早的一篇《不周山》(後改作《補天》),根據魯迅的本意,是取女媧煉石補天的神話,貫之以佛羅依德的學說,來解釋創造--人和文學--的緣起。然而,寫作途中,從報上讀到當時東南大學學生胡夢華的文章--胡文對新近出版的汪靜之《蕙的風》提出了"含淚"的批評,魯迅一則出之以文,即《反對"含淚"的批評家》,進行反批評,一則在自己的《理水》中"止不住有一個古衣冠的小丈夫,在女媧的兩腿之間出現了"(《故事新編﹒序言》,下引同)。此正三年前林琴南那人身影射的故技在自己身上的重演。其所以如此,據魯迅自述,當他看到胡夢華"要含淚哀求,請青年不要再寫這樣的文字"時,"這可憐的陰險使我感到滑稽,當我再寫小說時,就無論如何,止不住……"了。魯迅的止不住,緣於他感到對方的"陰險",我的疑問是,魯迅何以知道對方"陰險"?不就是反對《蕙的風》嗎?多大事?固然反的沒道理,文章批評不就得了,何必用小說去矮化對方的人格?而況,"陰險"云云,顯是"誅心",對方不是把話都說明了嗎。問題是,一旦被坐實為"陰險",那麼,道義就在自己這一邊,自己也就獲得口誅筆伐外加人身攻擊的理由竟或權力了。這篇小說作於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也就不難明白次年《吶喊》出版時,魯迅為什麼要刪去那篇"附記"。

  然而,魯迅自己對這篇小說也有所省覺:"這就是從認真陷入了油滑的開端。油滑是創作的大敵,我對於自己也很不滿"。魯迅的不滿在於小說作法,即油滑。我的不滿恐怕更在於它以後的東西,因為,從魯迅《故事新編》以後的作品看,他在人身影射乃至攻擊的路徑上似乎越走越遠,遠非油滑所能涵括。用魯迅批評林的話,這是小說創作的一條"暗路",結果自己也不幸走入,從《補天》開始。

  《理水》是魯迅一九三五年的作品。這篇小說通常被說成是塑造了治水英雄大禹的形象,同時也抨擊了反動階級的黑暗統治,它既有歷史傳說的基礎,又有大量現實生活的內容。那麼,它的現實生活的內容體現在什麼地方呢?影射與攻擊。小說第一節,洪水包圍的"文化山"上,"還聚集著許多學者",這些學者"大抵是反對禹的,或者簡直不相信世界上真有這個禹"。"'禹來治水,一定不成功,如果他是鯀的兒子的話,'一個拿拄杖的學者說"。"'這這些些都是廢話,'又一個學者吃吃的說,立刻把鼻尖脹得通紅。"這兩個學者即影射現實生活中的兩個人物,一個是潘光旦,一個是顧頡剛。潘光旦是留美的優生學家,其時正根據一些官僚的家譜作遺傳學研究。他留美時不慎摔斷了一條腿,所以在小說中他成了"一個拿拄杖的學者",並根據遺傳學反對禹能治水,因為他是鯀的兒子,而鯀是治水失敗的。拄杖學者的筆墨雖然不多,但魯迅下筆顯然是暗含譏諷連帶反感的,這從人物語言的描寫可以見出:"呸,使我的研究不能精密,就是你們這些東西可惡!"這就是魯迅筆下潘光旦的形象了。

  至於顧頡剛的形象則更糟糕,因為顧是該小說用心攻擊的主要對象。但要明白其原委,可能還需要從小說外說起。在小說之外,魯迅對顧頡剛是相當厭惡的。顧頡剛搞"古史辨",即對中國古代歷史文獻疑古辯偽,其實績可觀,說它是中國史學在二十世紀最早亦最大之創獲,並不為過。然而,魯迅的評價是相反的,他在寫給鄭振鐸的信中說:"他是有破壞而無建設的,只要看他的《古史辨》,已將古史'辨'成沒有。"(《魯迅全集》一九八七年版第十二卷477頁)所謂"辨"成沒有,落實到《理水》中禹的形像,就是"禹是一條蟲"。也就是說,在《古史辨》中,顧頡剛通過考證,認為禹並非實有其人,而是傳說中的一個形象。更進一步,顧頡剛根據《說文解字》,把禹解釋為蜥蜴之類的蟲。於是,到了魯迅的小說裡,顧頡剛的考證變成了"文化山"上那個學者的口吃:"這這些些都是廢話","其實並沒有所謂禹,'禹'是一條蟲,蟲蟲會治水的嗎?我看鯀也沒有的,'鯀'是一條魚,魚魚會治水水水的嗎?"這個學者是顧頡剛的影射且不說,魯迅借小說人物之口,公然稱其為"鳥頭先生"。"'哼!'鳥頭先生氣忿到連耳輪都發紫了","鳥頭先生就紅著耳輪和鼻尖從新吃炒麵"。所謂"鳥頭先生",乃是魯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既然顧頡剛據《說文解字》解"禹",那麼,魯迅也就說文解字式地解"顧"。顧,繁體為"顧",從頁雇聲。然拆分析之,"雇"為鳥名,即九雇,一種候鳥。而"頁"本義則為"頭",合而謂之,顧即"鳥頭"。以"鳥頭"指謂顧頡剛,已經不是什麼影射,而是公開的人身攻擊。誰都知道"鳥頭"一詞的隱指,果若如此,小說則真成為"潑穢水的器具"了。

  顧之形象被"糟蹋"不止於是,另外還有兩個細節值得注意。一是顧的口吃,一是顧的紅鼻。這兩個特點都可以見諸魯迅與他人的通信。他在給同鄉章廷謙的信中談到顧頡剛時說:"我從上帝之默示,覺得鼻之於粵,乃專在買書生意及取得別一種之'干脩',下半年上堂講授,則殆未必,他之口吃,他是自己知道的。"(《魯迅全集》一九八七年版第十一卷第550頁)顧頡剛為什麼口吃?還是在上面那封與鄭振鐸的信中,魯迅這樣解釋:"嘴本來不吃,其吶吶者,即因雖談話時,亦在運用陰謀之故"。口吃是陰謀所致,這恐怕是魯迅從上帝那裡得來的又一"默示"。只不過,這默示出的"陰謀"和上面的"陰險"一樣,還是"株心"(魯迅善於誅心,只是他沒能看到後來文革時那些口誅筆伐的大字報,其誅心之論,登峰造極,專門在"用意"、"動機"、"目的"等看不見的東西上深文周納,鍛煉成獄)。至於顧的紅鼻子,在魯迅筆下已經頻頻成為顧的借代,也是給章廷謙的信,魯迅說:"當紅鼻到粵之時,正清黨發生之際,所以也許有人疑我之滾,和政治有關,實則我之'鼻來我走',遠在四月初上也。"(《魯迅全集》一九八七年版第十一卷第545頁)無論鼻紅還是口吃,都是顧頡剛的個人隱私,甚至是生理缺陷。在與他人通信中頻頻提及,已屬輕率;至於將其堂而皇之地寫進小說,更是道德不該。小說一會兒言其"吃吃",一會兒說他"把鼻尖脹得通紅",一會兒又寫"鳥頭先生就紅著耳輪和鼻尖從新吃炒麵",如此等等,用以上魯迅批評魏建功的話,這正是"專對他人的體質上的殘廢加以快意的輕薄嘲弄"。不要忘了,魯迅自己是憎惡這種行為的,他不是要把那口唾沫吐到那"借了新藝術的名而發揮其本來的舊的不道德的少年的臉上"嗎?只不過這會兒的面孔已經"新桃換舊符",做這事的不是少年而是中老年者了。

  一九二六年十月,魯迅作《鑄劍》。其時,魯迅和顧頡剛同在廈門大學任教。由於後者被魯迅視為"陳源之流"、"胡適之的信徒",且又"陰險""可惡"(這僅僅是魯迅對顧的看法,是不是如此,只有魯迅自己知道和天知道),所以,在與許廣平和章廷謙等人的通信中,魯迅幾乎是提顧必罵,罵得相當密集。比如,十月十六日之夜,他在給許廣平的信中說:"本校情形實在太不見佳,顧頡剛之流已在國學院大占勢力……,從此現代評論的色彩,將瀰漫廈大……,這樣,我們個體,自然被排斥。"(《魯迅全集》一九八七年版第十一卷第156頁)一星期後,也即十月二十三日,他致章廷謙信,表達了同樣的意思:"至於學校,則難言之矣。北京如大溝,廈門則小溝也,大溝污濁,小溝獨乾淨乎哉?既有魯迅,又有陳源。"又曰:"要做事是難的,攻擊排擠,正不下於北京,從北京來的人們,陳源之徒就有"(《魯迅全集》一九八七年版第十一卷第489頁)這個"陳源"和"陳源之徒",正顧頡剛也。顧頡剛讓魯迅感到十足的討厭,於是,魯迅索性就把這討厭寫進了正在寫著的復仇小說《鑄劍》裡。

  復仇前的眉間尺是先向一隻老鼠復仇的。這老鼠連日來攪得他不得安生,這回掉進水裡,豈不"活該"。於是,他"伸手抽出一根蘆柴,將它直按到水底去。過了一會,才放手"。老鼠也隨之浮了上來,只見它"眼睛也淹在水裡面,單露出一點尖尖的通紅的小鼻子,咻咻地急促地喘著氣"。請注意這只紅鼻子老鼠,因為下文緊接著說:"他近來很有點不大喜歡紅鼻子的人"(這個他是誰?而紅鼻子的人又是誰?)但,"這回見了這尖尖的小紅鼻子,卻忽然覺得它可憐了,就又用那蘆柴,伸到它的肚下去,老鼠抓著,歇了一回力,便沿著蘆干爬了上來。"可是,"待到他看見全身,--濕淋淋的黑毛,大的肚子,蚯蚓似的尾巴,--便又覺得可恨可憎得很,慌忙將蘆柴一抖,撲通一聲,老鼠又落在水甕裡,他接著就用蘆柴在它頭上搗了幾下,叫它趕快沉下去"。再後來,這隻老鼠終於讓眉間尺一腳給踩死了。

  這段落,似乎可以名之為"痛打落水鼠"。請注意,它的鼻子是紅的。

  …………

  記得我上課時不止一次與學生說:最早也最能體現二十世紀中國新文學實績的,就是魯迅的小說了。雖然,當時新詩也很有影響,但比如,郭沫若的詩,只具有文學史的價值而鮮有文學審美的價值。魯迅不然,他的小說同時具以上兩種意義。文學史的價值且不說,像《阿Q正傳》這樣的作品,是經得起反覆讀的,而且讀第二遍的感覺比第一遍好,讀第三遍的感覺又比第二遍好。更兼魯迅小說一出手就是一個世紀的高度,我不覺得近一百年來,中國作家中有誰達到了這個標準,更遑論超越。

  也就是說,我喜歡魯迅的小說,但它指的是《吶喊》與《彷惶》。但,《故事新編》中的某些篇什,如以上,我是不喜歡也無法喜歡的,尤其《鑄劍》第一章,我讀後,良久無語,內心發寒,一個人對一個人的仇恨,竟如此之深。小說這種文體,一方面在魯迅手上走向成熟,一方面也在他手上發生異化。當它成為影射、成為人身攻擊、成為洩私憤的工具時,它就一步步變形了,變成一種文明中的反文明。和文章一樣,小說乃天下之公器,豈可像當年林琴南那般,使之成為"潑穢水的器具"?魯迅先是林琴南的批評者,也知道林的路是一條小說的"暗路",可是後來自己卻走了上去,他似乎忘記自己曾經說過的話了。這在後人看來,是不是也是"一件可歎可憐的事"呢?

  來源:故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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