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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果:我們社會的三大改革

 
  作者:李果

  所謂改革,就是持續進步,就是叫我們不斷的完善保護人的生命和財產的制度,以達到消滅階級,消滅剝削和壓迫的目的。使我們的社會早日進入到高度文明的共產主義社會。私有化叫倒退,不叫改革。因為私有化製造了階級,製造了剝削和壓迫。

  我們的前輩在幾十年的社會主義革命實踐經驗中告訴我們,社會主義革命只是實現公有制是不夠的,還要有公平的竟爭機制,及公平的分配製度,才能夠推動社會迅速地向前發展。因為人生的目的是為了追求幸福,人與人之間為了追求幸福而產生的矛盾,成了我們社會的主要矛盾,要解決好這一矛盾,我們就得不斷的完善公平競爭的機制。如實現公有制,民主制等。所以,我認為我們的社會主要有三大改革:一、體制改革;二、工資改革;三文化革命。

  一、體制改革

  我們要不斷地完善自由、公平的社會主義制度,就必須實現公有制和民主制,兩者缺一不可。我們不但要反對政治上的獨裁,實現政治上的民主,我們還要反對經濟上的獨裁,實現經濟上的民主,這就是我們要走公有制道路的原因。

  在體制改革中,我們首先實現公有制,同時也將實現民主制。因為我們不能剝奪他人快定自己命運的權利,每個人都有權決定選擇他所認為合適的帶頭人。

  在政治體制改革上,我們認為,企業就好比是團隊、運動員,政府就好比是組織者、裁判員,維護秩序的管理員及後勤等。所以,我們認為,政府的職能就是解除人們的後顧之憂,防止打假球,防止因腐敗而帶來的不公平判決等。這樣才能夠使人們全身的投入到工作中去,那種沒有解除人們的後顧之憂,就叫人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做法是錯誤的。

  順便說一下,那麼,政府是怎樣解除人們的後顧之憂呢?首先是堅持公平第一的原則,制定公平競爭的制度。如建立人人都有律師的制度,以保護人的權利,制定受害人向政府索賠,再由政府向加害人索賠的制度及公務員有意過錯賠償制等等。比如,如果某人因腐敗或不正當競爭而遭到損害,某人可先向政府索賠,政府再向加害人索賠(當然也可以直接向加害人索賠)。目前,腐敗,官僚嚴重,冒牌貨充斥市場,其原因是因為我們的父母官不用負什麼責任。又如,見義勇為,跟壞人壞事作鬥爭是全社會的事,見義勇為的人遭到傷害,可先向事情發生地的政府索賠,政府再向加害人索賠,而目前,有些見義勇為的人常常因為自己不是公職人員,或因為加害人沒能力賠償,使見義勇為的人在生活、工作、醫療等方面陷入了困境地,使一些人在跟壞人壞事作鬥爭方面望而卻步。如果我們規定凡是見義勇為的人遭到傷害,可先向政府索賠,我想跟壞人壞事作鬥爭的社會風氣一會盛行,到那時,壞人壞事就會滅跡、腐敗、不正之風就會跟著消失。又如,記得前幾年中央電視一台的"焦點訪談"說某市某局長為獲得上級的表彰,以便將來陞官發財,要某女科長在企業成績上多報一兩億,這位科長不同意,結果這位科長被免職,接著又下崗,是全市唯一的一位下崗公務員。很明顯,這位科長是因為抵制不正之風而下崗。像這種不良現象我們能任其發展下去嗎?不!我們應當行動起來,趕快制定規章制度了,否則,腐敗將毀了我們的社會,把人才競爭當做奴才競爭,冤、假、錯案將會再次抬頭,這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社會。假如政府制定了"公務員有意過錯賠償制"那麼,那些靠整人、害人、弄作假來陞官發財的現象一定會大大的減少,那位跟不正之風作鬥爭的人才科長就不用下崗……

  從發達國家發展的歷史證明,只有當人的權利得到了保護的時候,人的聰明才智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和利用,社會才能得到較快的發展。這一歷史事實告訴我們,加緊制定保護人權的規章制度刻不容緩,否則,我們將永遠趕不上別人。

  在國家體制改革方面,我認為,共產黨總書記應兼國家主席。這是因為我們的社會還存著剝削和壓迫,為了改革的順利進行,為了保證我們社會主義革命實踐的順利進行,共產黨總書記兼國家主席。國家主席及黨中央負責國家的方針、政策、安全、外交,文化宣傳,教育等,政府負責計劃、規劃、建設等。

  在所有制方面,我們將實行國家所有制,省級所有制,市(縣)級所有制,及各級合資的企業,不再有集體所有制和個體企業。我們將以市(縣)級為最小單位。政府負責計劃,規劃、技術監督等,黨負責文化教育、社會治安等。市(縣)級將成立集團總公司,負責全市(縣)的工農業生產、建設,及商業、服務、娛樂等。政府的計劃,規劃等交由人大通過,再交由集團公司負責執行完成,集團公司除了完成政府的計劃規劃等外,還得想辦法提高自己的競爭力,使本公司的信譽能夠走向全省、全國、乃至全世界。不在允許私有制存在的一個原因,是因為私有制經濟是趁火打劫經濟,如私有制搞價格欺詐等。

  在選舉方面,中央、省政府的主要領導,由超過半數的本級人大代表選舉產生,產生的領導人最多可連任四屆,前一、二屆只需超過半數,後三、四屆則需超過三分二的多數,每屆任期五年,人大代表的任期也是五年,每屆的前兩年改先選三分一。全國人大代表由省人大代表選舉產生,省人大代表由市(縣)人大代表選舉產生。市(縣)主要領導,人大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市(縣)主要領導最多只能連任四屆,前一、二屆只需超過半數,後三、四屆則需超過三分之二的多數,每屆任期五年,凡是連任過三、四屆的市(縣)級以上領導,及有特別重大成就的,國有企業,省有企業的領導,皆可自報名參加競選中央,省政府的領導。執行這種選舉方法的目的,是要改變過去那種向上級負責制的制度,使其過渡到向人民負責制的制度,這樣才能有效的抵制腐敗、官僚、家長制等不正之風。如目前執行的本地人不能當本地的主要領導,就是一種向上級負責制的制度。我不禁要問,陌生人能當好領導嗎?

  民主是無型財產,它可以調動人們積極向上的社會風氣,從而提高了人民群眾的素質,加快了我們社會文明進步的步伐。

  有人說共產黨國家是一黨執政,沒有民主,這是不對的,共產黨的目的是消滅剝削和壓迫,把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已任,建立自由,公平的社會,並不一定要當官。而當前共產黨堅持執政,是因為社會主義還屬探索、實踐階段,為了保證社會主義革命實踐的順利進行,保證我們的社會踏上持續進步的道路,朝著高度文明的方向前進,共產黨勇挑重擔,擔當了建立社會主義,及探索、實踐階段這個社會大實驗室的"主任",有許許多多優秀的共產黨員為此獻出了寶貴的生命。當社會主義革命實踐一旦取得成功,證明了社會主義比資本主義優越、好,那時,社會主義將永久地造成人類社會……

  二、工資改革

  不管是社會主義,還是共產主義,其分配製度都是"各盡所能,按勞分配","按需分配"只是對少年、兒童、老人及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而言,過去認為共產主義是"按需分配"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幼稚可笑的,當然這是歷史的局限。我們不能夠停留在這一歷史局限的認識上了,這種認識導致了我們的前輩用物質的極大豐富來解共產主義,這是不對的(順便說一下,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的區別是:社會主義是計劃經濟,由於制度還不太完善,只能做到人的有形財產得到保護。共產主義是商品經濟,制度已完善,做到了人的無形財產和有形財產得到保護)。所以,我們要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不斷的完善"按勞分配"的制度。只有這樣,才能夠消除腐敗、官僚等。才能夠使我們的社會進步,才能夠調動人們的積極性,發揮人們的聰明才智,使我們的經濟建設能夠大踏步地向前發展。

  那麼,我們國家自解放以來,其分配製度是否都是按勞分配呢?目前我們的認識是,我們在執行"按勞分配"的原則,其實,並非如此。改革,開放前,我們的分配製度是人老多得的制度,即工齡長,資格老多得的制度。改革,開放後,我們的分配製度除了人老多得外,多了"位置好"多得的怪事。如在電信、銀行、保險等部門的工資就高,而在學校、醫院等就低。記得改革前郵政、電信是一家,改革後郵政、電信分了家,可他們還是在同一幢樓上班,只是隔一扇牆而已,但是電信部門的工資,獎金比郵政的高得多。這是多勞多得嗎?不!這是行業分家後,所佔的市場份額不同,利潤不同,造成的分配不同。這種行業發財的只能算是行業致富,不是人才競爭致富,更不是智慧競爭致富。社會分工不同,但分配不能不公平。如再聰明的人,再努力的人,你叫他到郵政,或當教師,他都不能致富。很明顯,這是不合理的。

  又如,本是同一起讀書的學生,有的關心社會進步而學社會學,有的喜歡發明創造而學科學技術,有的喜歡藝術而學藝術,有的喜歡做生意而學經商等等。學社會學的人提出了政治改革,消除了腐敗、官僚,使社會進步,安定團結起來;由於社會進步,安定團結,學科學技術的人創造發明了先進的生產工具,把人們從繁重的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同時又發明和生產出人們需要的產品,豐富了人們的生活,使人們的生活多姿多彩;人們富裕起來了,商業發達了,學經商的經營有道,方便了千家萬戶;物質生活有了,接著人們要求精神享樂,學藝術的大派用場,使人們在精神上得到快樂。在這幾種人中,那些人對社會的貢獻更大呢?我認為是學社會學的人貢獻較大,其次是科學家。因為政治改革是最根本的改革,是政治改革首先使我們的社會進步,人們的素質提高,使我們的社會安定團結起來,人們才能夠專心致意地建設自己的家園。所以說,學社會學的貢獻較大。最好的例子就是西方比東方發達的多,其原因就是因為他們有一個優越的文化和制度,使人的聰明才智得到充分的發揮和利用,並不是西方人比東方人聰明。

  那麼,在這幾種人中,那些人的收入較高呢?從我國今日的百位《中國富豪掃瞄》上看,他們都是生意人。第一首富達八十三億元,是政治家、科學家們望尖莫及的。我想,中國所有的政治家和所有的科學家、經濟學家,他們的財富加起來還不及第一首富吧!難道他們那麼多人的貢獻不如第一首富?在國外呢?也一樣,那些獲得諾貝爾獎的人,我想他們財富還不及蓋茨賣電腦的零頭吧!或者全世界所有的科學家的財富加起來還不及蓋茨,這難道是說全世界的科學家不比蓋茨的貢獻大?除了生意人,我想可能就是歌星及演員了。因為有個金噪子一個晚上唱幾條歌就可以賺十萬八萬。最近我看報紙介紹說趙微半年收入兩千萬。我想,我們是否應該反思一下造成這種貧富差距越拉越大的分配呢?他們是公平的拉開了距離,還是剝削的拉開了距離呢?我認為是剝削的拉開了距離,不是多勞多得的拉開了距離。如,在中國,如果同是商店,我相信,國營商店的職工工資就比私營打工的高,高出的部份被老闆合法的佔有了,盈利的部份還不算,還有國營職工有退休金,打工的就沒有了。這是明顯的剝削。關於私有制社會的剝削問題,馬克思、恩格斯的《資本論》講得最清楚,我們可以從中找到根據,在此就不必一一例舉了。當然,如果是公平的拉開了距離,我們不反對。如努力的和不夠努力的,他們是因公平的競爭拉開距離,而不是因剝削的拉開了距離。所以,我說"按需分配""共同富裕"的提法是幼稚的,就是這一道理。

  又如,就拿世界首富蓋茨來說吧,蓋茨他只不過是想到了生產經營先進電腦的模式,他想好這個模式後,就交給別人生產,生產出來的電腦由於先進,更由於它是人們的急需品,所以銷路好,盈利多(正如中國的電信有市場,郵政市場減少,所以電信有錢賺那樣)。這些盈利是歸大家,還是歸個人呢?蓋茨認為是歸個人,我認為歸大家。因為不管這個人多麼聰明,他都得和大家同心協力才能把事情辦好,否則他將一事無成。當然,聰明的人他的工資高是肯定的,但決不是獨佔盈利。如果是按照制好模式後,就可以獨佔盈利的邏輯,那麼,孟得斯鳩家族應該是世界首富。因為孟得斯鳩發明的三權分立體制,使人們互相監督,較大程度的消除了腐敗,官僚、凡是執行三權分立的歐美國家現在發達了,是否應該考慮把部份盈利進貢給孟得斯鳩家族呢?沒有,我為孟得斯鳩家族喊虧。還有更虧的,像盧梭,為人權奮鬥,為社會進步奮鬥,自己則窮困潦倒。改革、開放是鄧小平提出來的,所以,中國才漸漸地富強起來,按道理鄧小平家族應該是首富,可是漢有。我想鄧小平家族的財產還不及中國首富的零頭吧,我又為鄧小平家族喊虧。鄧小平不懂得申請改革、開放專利,又不去做生意。如果鄧小平在下放期間思考的是怎樣做生意和發明高新技術,而不是改革開放,我想鄧小平家族一定是首富。像越國的范蠡,幫勾踐打敗夫差後就去做生意,成為當時的首富,做相國有什麼用?致力於社會進步的人和致力於怎能樣賺錢的人(如蓋茨發明的反向賞金擠垮對手),他們之間的收入差距如此之大合理嗎?賺錢的人說,他已經納稅施捨給政治家,科學家,軍隊,警察等部門了,難道還有什麼不妥的嗎?是的,政治家說,我在維護社會進步,安定團結上努力,使社會環境好起來,解除了人們的後顧之憂,人們才安心工作,使國家和人民富強起來,這才有了商業發達。如果是落後的國家,微軟的電腦能賣出去嗎?科學家說,我在科學技術進步上努力,如果沒有衛星、光纖……教育家說,我在提高人們的文化素質方面努力……等等方面的努力都是互相聯繫的,許許多多前人的和現代人的努力,才有今天文明進步的環境,這些努力,給某個產業帶來了輝煌,這些輝煌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不是某個英雄創造的歷史,其收入是不應該讓某個能人來獨吞的。

  我們不能夠再沿襲過去年代的分配製度了,我們應當改革,使我們的分配製度朝著按勞分配的方向不斷完善。

  那麼,我們怎樣才能改變這種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呢?怎樣才能夠使我們的分配製度朝著"按勞分配"的方向不斷地完善呢?我認為,應執行同工同酬的制度,及工作好,有成就的多得,工作不好,成績差,有違紀違法行為的,則少得的制度。下面我以市縣的工資改革為例來說明這一問題。它告訴人們兩點,一、工作好即是給自己的末來存款;二、企圖通過錯誤來多佔一份的做法是得不償失的。

  比如,某縣實施新的工資制後,假定某縣的平等工資(即把基本工資改為平等工資)是300元(是根據最低生活費來定),那麼,從縣長到各位工作人員,大家的平等工資都是300元,而競爭工資(即把調級工資制改為競爭工資制)有崗位工資,職務工資,文化程度工資,遵紀守法工資,工齡工資,跟不良現象作鬥爭獎(檢舉腐敗、官僚、見義勇為等),及建立"集智辦"後(即專門為人民群眾提意見、建議及召集論證的地方。建立集智辦的目的是,一、為了方便和鼓勵基層群眾發揮聰明才智;二是方便領導應用到實際中去;三、是防止陰謀、腐敗、沽名鉤譽,竊取群眾智慧的不良現象發生),由集智辦提供的獎,如發明創造獎,革新建議獎。這些獎有的是一時獎勵有的終身獎。這些獎分縣級、省級、國家級,下面是對這些工資的大概解釋。

  崗位工資,是指在不同崗位工作的人,他們的工作崗位的工資不同。如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等,工人的崗位工資比幹部的稍高一些,其目的是為了縮小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的差別。

  職務工資,是指起帶頭作用,在領導崗位上的工資,其目的是為了調動人們競爭,獎勵起帶頭作用的人。如果某人不在擔任領導職務了,但還沒有退休,那麼,他就不再領職務工資,而領職務成就工資。職務成就工資是由某人在擔任領導期間的工作成就定百分幾,成就突出的最高可得職務工資的50%,在5%至50%之間。設立職務成就工資是為了區別工作積極努力和平平常常,只想當官發財的,避免那種當好當壞一個樣,當壞的還可以發財的現象。在擔任領導職務期間,成就平平,有嚴重過錯的,則不能再有成就工資了。

  文化程度工資。如果某縣的文化普及到初中,那麼,文化程度工資最低一級就是初中,如果某縣的文化普及到高中,那麼,文化程度工資最低一級就是高中。設立文化程度工資,是為了調動人們努力學習的熱情,從而達到了提高人們的文化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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