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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写日记的男孩要比写日记的女孩多,写日记的男孩往往多愁善感似从前未曾那么深深爱过人的张正正。张正正不多愁善感了,或者说他要拒绝多愁善感了。但是从前那种挥洒自如立马可就下笔千言的才思也随风而去不知影踪。以后怎么办?张正正却很坦然。写不了小说可以写诗写日记。失恋了怎么办?张正正也很坦然,两个人快乐,一个人洒脱。 陈姗姗很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觉得太平凡太俗气;但她并不怪责爸爸和妈妈,因为她不想计较,不想计较因为她连这都要计较那么要计较的实在太多她会感到累。 陈姗姗喜欢音乐,喜欢带着Discman坐公车看珠江也看夜景,车开的时候灯光会划出一条条带幻觉的线,陈姗姗喜欢这线的幻觉。没有珠江和夜景和线和幻觉时她就呆想,呆想自--这个词这么骇人听闻她自己从来不会说出口说出口的是za--那两个字的合音。她可以很兴奋的对着朋友们大声的说:"我要za!"或者跳来蹦去的"zazazazazazaza"自得其乐。陈姗姗迷上"za"的因为看了一出叫《老泥妹》的港版电影,里面有个女孩总喜欢"za",但每次都死不去,但最后还是死了。女孩喜欢"za"是因为刺激,陈姗姗迷上"za"是因为生活方式,这本来就不是解释,陈姗姗却喜欢"生活方式"这四个字,因为有点味道,凡是有点味道的事情陈姗姗都愿意迫不及待的去尝新。但《老泥妹》并不是陈姗姗去"za"的根本原因,陈姗姗未看电影前就有这种冲动,但就不知道这种冲动是什么。《老泥妹》只是使陈姗姗认清了方向而已。 陈姗姗不去"za"时就在自己开的唱片店里看钟晓阳和张家卫,看完了就依着主角的生活方式去生活一段时间,厌倦了就去"za"一回,死不了就回来继续看钟晓阳和张家卫。 她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死得了的,于是每次"za"前她都要在日记里写上份所谓的遗书。 每个星期六张正正都要到图书馆去借书。张正正虽然可以很不快乐,但他总要使自己很快乐。是有点阿Q的了且他自己夜时常觉得很阿Q不过可以很快乐为什么非要不快乐呢?他渐渐觉得可以做哲学家可以写本系统的哲学的书了。一切都稳稳当当自自然然舒适而又写意。难道还不够吗? 但是去图书馆的路线太长了,华南影都那个转弯口建内环路总是塞车,天气又热又倦空气又差,于是张正正在公车上睡着了。睡着时张正正梦见海很美丽,那双在他身边戏水的白皙的双脚也同样的很美丽,或者更美丽,他的梦中的色彩都给他身边的这双白皙的双脚照得灼白一片,他想看看他身边的双脚是谁,但是他转头的时候什么也看不到就醒了,车停市总工会站,有个女孩下了车。 张正正能够把自己的梦往好的方面去想往往好得令他心旷神怡,他不迷信,但他相信弗洛伊德,知道自己的梦往往正是自己的最本质。 下一站张正正就要下车了,一位师奶坐到他的身边,却又站了起来,把一本精美的硬皮抄扔到他的膝上,凶悍的说没有人坐就不要占位啦! 张正正受了委屈很不高兴,因为硬皮抄并不是他的,但他很快将"很不高兴"熔铸成"很高兴",他对自己说又见到太太们了,如果我老婆变成这样子我就自杀。 张正正想到自杀并不是第一次,但是都是将来的事情。譬如吧:我老婆生了孩子如果很肥我就自杀;如果我老到不能做爱我就自杀;如果我老婆穿着睡衣象我妈妈一样穿家过巷骂骂咧咧我就自杀;如果我很穷很穷养不起老婆我就自杀……张正正要自杀的事情很多,但不必现在太在意而已。 张正正下车后手里多了本精装硬皮抄,知道不是他的他还是拿走了这是盘古开天以来第一次。原因吗?套用张正正一句名言是:"别人对我做的任何事情我都想知道原因,但我对别人做的任何事情却宁愿没有原因。" 陈姗姗和现任男友同居已近两年,但陈姗姗总认为现任男友有点蠢有点不可理喻。她说她喜欢"za",最大的嗜好就是"za";这么多次的"za"有一次是最滑稽荒谬的。 "喂,你有没有听着?"她最憎恨现任男友扮做兴味盎然却其实并不在听。 "听着的。" 那一次我跳珠江,跳下去了,水没过头来,但几分钟后我游上来了。 "为什么?"饶有兴味的。 "就是沉不了。我发觉自己原来会游泳,所以跳珠江是不会死的,后来就游上来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 男友并不信她。尤其令她恼火的是他竟然不明白"za"是什么意思。 "喂,你究竟明白不明白什么叫'za'?"。 男友微笑着向她靠近。 "zazazazazazazazazazazaza--"一连串快板。 那天她在与男友共租的公寓里睡到中午才起床,回到唱片铺才发觉自己掉了日记。日记里面有她一年来"za"之前的遗书。其中一份昨天才写好的呢。 她把被囊翻了个透,打电话到公寓去问。 "真的没有。"男友一再强调。 日记果然丢了,怎么丢了不知道。总之是丢了。陈姗姗很快就释然。 没所谓,自己本身就是最好的遗书。对于我,没有什么可以计较的。 于是她去浴室泡在浴缸里。唱片铺可以没有唱片,但不能没有浴室。 洁净也是她的生活方式。 这是一个奇怪的女孩的奇怪日记。看了后他想起嘴角在笑眼睛是睁开的鲜活的令我可怕。 这是张正正的观后感。他从图书馆回来,发了一阵呆,就打开了这本日记。打开这本日记会有点窥人隐私的嫌疑但张正正打算将日记送还失主所以打开来寻找地址。这是托词,明眼人都知道日记里不会有作者的地址。 这时张正正的好朋友近来,到厕所里去了。 "喂,我有东西给你看。"张正正考虑了一会儿就到厕所门口敲门说。 "也要等我出来嘛。"里面的声音。 张正正重回原地,有点惶惑。 "什么东西给我看?"好朋友出来说,紧跟着带出厕所里的一阵清香。 "没,没有了。"张正正说"没,没有了"时心中的惶惑减去了很多。"生命没有TakeTwo。" "神经病。"好朋友怏怏状离开。 张正正的不道德感可以轻了许多后,又抽出张文稿纸。 "我爱你。" "Iloveyou。" "ぁぃしてぃます。" "Jet'aime。" 张正正写完后很高兴,接着又重写了几遍。接着滚到床上。接着看起那本日记来。 人情必有所寄,然后能乐。 "我相信灵魂,相信死后我并不消逝,总觉得死了后我就能看到自己的尸体。 姗姗 6月15日" 陈姗姗心中已有理想的目的地。从前她"za"的地方都能视野开阔,她怀疑这就是"za"不成功的主因,死不了顶多挨了司机一顿臭骂。于是这次她特意选择了执信路的立交处。 其实她是不是怕她自己也不清楚。至少这一次她感到一阵畏缩。但她没有想到"放弃"这个词。出现她脑海的是"或者"这样模糊的副词。但是她不想改变,改变了是不是会改变了自己以前的行为呢?她不愿多思考。 或者从前就因为时常改变所以快乐,或者从前就因为从不改变所以快乐。但她放弃思考。 她打电话到公寓,男友不在;打电话到男友的办公室,也不在,秘书说他出去了。姗姗不愿追究原因。 她很快的写了封信,说:"我不知什么时候对你没有感觉了,我不想骗你,我们还是分开一段时间吧。"她出去寄了,寄去后一阵轻松。她本来想亲自说的,但因为离"za"之时只剩下两个小时,她想想,算了吧。 她将遗书放在桌面,出去了。 她感觉到这一次真的会死了。 时为一九九X年六月十七日晚上十时。 日记里说过那女孩有一间唱片铺,和男友同居,但很快就会分手的了。 今天是十七日了。张正正昨天无聊,居然不上课到外边去了。 张正正并不相信这个女孩会自杀。但除了自杀外日记里的一切他都相信。 譬如,女孩在去年十二月十六日晚上特意从妈妈房里搬了个枕头回到自己卧室,放在自己的枕头边。然后很平静的睡下。 她在祈祷:如果真有鬼魂的话请你出来吧我是真心诚意的我都已为你准备了枕头啦来吧就来睡在我的身边但你的样子不要太丑太坏太恐怖也不要吓唬我 但是她睡着了,结果鬼魂没有出来。 张正正也如此祈祷过,但他的祈祷多了个条件:最好是女的样子漂亮一点没关系但一定要年轻否则是会有代沟云云。 昨天他走访了五间唱片铺见了四个男人一个女人,可是那女人已经三十多了,张正正认为不可能是她。三十岁的人玩自杀,该不会是更年期症状吧。 其实张正正最大的愿望是自己拥有一间Records&Books,手有余裕,活得象现在一样快乐。但张正正并不抱希望能遇到那位少女。结果也如他所料的一无所获。 或者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人没有这样的事,当初也没有这样的一本日记。发呆的时候,张正正会想到自己是不是一直以来都在做梦,现在的我也只是梦中的自己在思想。但谁有办法使现在处在梦中的自己醒过来呢?所以即使是在梦中也要如梦的活下去。 日记里说明自杀的时间是六月十七日晚上十点钟。 六月十七日即今天晚上十点钟张正正正在宿舍门口望星。 陈姗姗决定步行,本可以乘518过两个站在执信南下车的。但她喜欢夜凉。喜欢短牛仔裤,喜欢T-Shirt,喜欢波鞋,扮得很girl的样子。她知道她会死去,她忽然宁愿留恋。 后来她就坐在天桥上;过后坐在梯级上。看着晚上的车行驶的很快。车尾灯很可爱,车前灯很骄傲。 驶来的车不知道桥脚后站着个想飞的女孩。 嘴角在笑,眼睛是睁开的,鲜活的令人觉得可怕。 车刹掣时带来一阵夜凉。 张正正看着天想着那个爱自杀的女孩,他仍不相信她会自杀,他只是想象自己某一天遇见她认识了她和她恋上了然后拍拖然后走商场shopping然后晚上做爱早上起床就象他跟从前的他的她一样。 但是张正正觉得很奇怪地,非常没有理由在这南国的天空下夏日里和风中却很实在,他觉得今夜会下雪。 --那白白的突然的哀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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