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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好车,严厉地批评道:"笑什么?革命哪有一次成功的?大冷的天,你倒是美丽冻人的呀。"静怡一歪脑袋,哼了一声道:"要你管啊!"我顿作诚惶诚恐道:"小的不敢,您是学生会主席,相当于御赐黄马褂一品大员,小的不过是个班生活委员,您别拿上方宝剑砍我呀。"话音未落,肩上挨了一记粉拳,打得我心中一荡,就势一个大擒拿手,抓住她的玉手不放。静怡笑道:"别闹了,你车学得怎么样了?可以带我回寝室了么?"我立刻面露难色:"要让我们俩骑着它回去恐怕还不成,要不你们俩骑我回去,要不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西游记的歌词我熟,那歌唱家除了唱一个桃花盛开的地方就会唱这挑担牵马的小摊贩了。于是我推着车,静怡坐在车上,走两步她就喊道"得儿~驾!"我也不甘示弱,吆喝着:"换~大米!"在路上,静怡告诉我,明天开学第一天,班委又要改选了。我们班一贯采用提名加不记名投票选举制度,由于男生数量是女生的两倍,因此过去两届选举都被男生在幕后操纵,女生除了偶尔捞到个管发补助的生活委员或者管大扫除的劳动委员,基本处于"治于人"状态。因为是毕业班了,新来了辅导员,叫胡臻,反对党已经在新辅导员面前大肆攻击过民主制度了,要求重新组阁。我对于做班委没有什么兴趣,当了一年的生活委员,也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咱生活上不犯错误,就算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静怡却不这么想,她要我利用在男生中的威望,想办法当上新一届的班长或者团委书记,和辅导员搞好关系,分配的时候争取留在S市。我对功利看得很淡,这样的事我不愿做,也做不出来。静怡是知青子女,按政策是可以留下的,据说一个班有5个名额,静怡说她不愿毕业后和我分开,所以请我抛开清高。女人是天生的政治家和阴谋家,懂得如何施加压力。我沉默不语,车越推越慢。人生总是充满了无奈,难道我必须做不想做的事么?在我们班35个人面前,还剩下四根看不见的肉骨头,我不愿再想下去了。静怡忽然跳下了车,抓住龙头,她看着我说:"常笑,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我明白她的意思,喜欢她就应该为她做任何事,何况这是为了我好。她的眼中充满希望,在一瞬间,我差点就要点头了,但我只是楞楞地看着她,希望在她眼中凝固,我刚想开口,她扭头走了。 回到寝室,我强颜欢笑,傻冒讨好地汇报说静怡来找过我,我说我在操场碰到她了。傻冒又汇报了一个重要敌情,原来这次女生团结起来,要推选刘蓉做班长。自从静怡被我策反以后,刘蓉成了男生头号大敌,她平时老和别班说我们班如何如何没有民主,男生们都学习懒散作风不正。不过我想,这次她恐怕也是假公济私,无非也是为了那四根肉骨头而已。敌忾之心一起,我立即将刚才的不快抛到了九霄云外。 晚上,在我们寝室秘密举行了管理931班第四次男生全体扩大会议,我在会上做了关于敌人贼心不死同志仍须努力的重要讲话,指出男女生之间的阶级斗争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新形势下工作的重点仍是巩固现有的政治地位,号召大家团结一心,誓死捍卫民主政权。大会同时秘密推选了新一届班委名单,他们要推选我做团委书记,我坚辞不受。会议在友好的气氛中闭幕。 星期一,新辅导员上任,果然立即进行了改选。幸好我们早有防备,没有各自为政。刘蓉提出女生数量仅为男生的1/2,应该以一票计两票,我当即驳斥了她这种男女不平等的荒谬言论。投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作为幕后黑手,我得意地望着刘蓉,大有替天行道的快感。 在选团委书记的时候,我填了静怡的名字,我想,这不会影响我们的大局。抬头的时候,我看见静怡也正在向我这边看,她轻轻地点了一下头,我知道她肯定也写了我的名字。糟糕,唱票的时候如果刘蓉的得票不是12(女生共13人)而是11,她一定会对静怡怀恨在心的。我赶紧涂掉了静怡的名字,填上了刘蓉。唱票的时候,刘蓉得了13票(我怀疑她填了自己),我一票,意外的是静怡以23票当选。我转过头去,看见男生中一张张笑脸,心里热乎乎的。 散了会,静怡找到我,眼眶红红的,她说宁愿我当选,我叫她别傻啦,她还说她明白我的心意,无论毕业以后如何,都不会和我分开的。她一定以为她当选团委书记是我在幕后操纵,正要开口分辩,她已经靠上来倚住我的肩膀,我觉得人轻飘飘的,有点草上飞的感觉,全身懒洋洋地提不起劲来。寒风拂起了她的长发,有几丝沾上了我的鼻子,痒痒的,她微微打了个寒颤,我只好紧紧地揽住了她,所谓只好,无非是表示我是君子,君子不乘人之寒……那才是傻子。 经过选举风波,我在女生中威名大振,什么多情粽子啦,情圣啦,一股脑儿扣在我脑袋上。我也却之不恭当之无愧,浑然忘了当初我可没有伟大地为了静怡发动我在男生中的威望。不过这样以后我就成了公众人物了,得处处注意形象,不能在上课的路上看飞扬的裙角了,不能在寝室窗口看楼下打水的美眉了,有什么儿童不宜的话题也不好倾听倾诉了。大四的生活更加悠闲,修够了学分,大家都把心思放到别处,打工的打工,找工作的找工作,谈朋友的谈朋友,分手的分手。 我和小北京比较阳春白雪,在寝室里组织了二人演唱组,他弹吉他我扯嗓子。小北京的吉他已经有八分火候,我也经常在寝室余音绕梁几回,可惜我们俩都无人赏识无人喝彩,只好惺惺相惜。说起唱歌,最好的地方绝不是卡拉OK,而是浴室和厕所,那地方环绕效果极好,每每自我陶醉得忘记了搓泥和大解。特别是蹲在厕所横眉立目的时候,中气足而悠长,面色不怒而自威,声情并茂,有大家风范。我常在那排练新歌,不过我三顾茅庐之后,大家都怀疑我拉肚子,各个打开箱子,取出黄连素给我。 静怡最近来看我的频率明显上升,有时还温柔地提出要帮我洗衣服,让我很是受宠若惊,但还是婉言谢绝了。我们还停留在革命友谊阶段,主要的亲密接触还是拉手,最近上升到唱情歌阶段了。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完全地崇港媚台,老狼的歌在校园里很流行。不过老唱同桌的你,加上小北京古里古怪地笑着弹吉他,未免有些煞风景。所以大部分时间我宁愿清唱,那时静怡听完了就会问:"你又想你高中时的那个她了吧?"吓得我赶紧住口,这简直是文字狱嘛,我立刻赤胆忠心表白道:"本人一贯历史清白,请组织审查。"跟我时间长了,静怡也成了狡猾的人物。她人本极聪明,又是校辩论队的,说话中常有陷阱。她现在已经不再问我喜不喜欢她了,有时就眨着眼睛问:"常笑,你到底有多喜欢我啊?"我不假思索道:"介于很和非常之间吧,离极和死了还有点距离。"她立刻得意地笑,她在问此类问题时居然可以如此厚颜,弄得我也常常不知矜持为何物。 校园流行考证热,托福、GRE、办公自动化、计算机中级,不一而足,各类相应的强化班也纷纷涌现,不过都不便宜,还不实行三包,所以得掂着兜里的银子打听打听通过率。静怡是读书狂魔,手里有一堆证书,扑克牌似的。她要拉我去读托福,英语绝非我的强项,对地球那边的资本主义霸权国家也殊无好感,生是社会主义人,死是社会主义鬼,我慷慨激昂地回绝了。于是她一个人去读了,我也怕毕业之后证书太少,选了门剑桥商务英语,怎么着做一个英国绅士也比美国鬼子强。 我拉着陶大一起去读书,陶大恨恨道:"我陪你晨跑陪你睡觉还不够,还要陪读,我又不是三陪。"关于陶大陪我睡觉的由来是这样的,陶大睡我下铺,每天熄灯以后我们都一起出去买点心吃。校门口的小贩早就点火生炉起灶,饼、茶叶蛋、面、馄饨,阵阵香味交错,寒意也驱走了不少。吃了夜宵,睡觉时肚子就不会折腾了,于是我爬到上铺,怪叫一声:"陶大,我们困觉吧。"所以陶大指责我让他陪睡,是阿Q对吴妈的非分之想。以前陶大还陪我上课呢,我们一排男生在路上有说有笑,现在我每天早上先晨跑,然后去一教门口等静怡一起到南校区的三教上课。 因为怕迟到,我总是早早地等在一教门口,凑在橱窗前看布告栏。布告栏是我的第三课外读物,作弊技拙被捕开除啦,连续旷课被警告啦。最有趣的是某同学偷东西被捉,最后招出来还曾经和另一个某某(女)睡觉,可见校警比FBI和KGB也差不了多少,虽然自行车失窃大部分没有破获,总体来说还是卓有成效的,至少没让布告栏空着。不过校规有时量刑过重,作弊的抓到就开除,小偷抓到不过警告或留校查看,宁做贼勿作弊啊。留校查看这东西,到了毕业前自然会拿掉的,如果是党员,则最多只开除党籍。有时我们笑言:在社会上党籍可抵得三年徒刑,在学校里可抵一次开除,所以在做坏事之前一定要争取入党,如果只是旷课什么的,说不定还能找回些零头。布告栏里我最爱看的是生活问题,最眼熟的句子是"多次发生性关系",常使人浮想联翩,然后恨恨地骂上一声他妈的。关于这些黄榜白榜,在每个月一次的礼堂大会上都有详尽的报告。做报告的是副校长大人,老先生五十多岁,精神矍铄嗓门洪亮,配上话筒的音量简直让人躲在哪个角落都无法入睡。老先生对生活作风问题尤为敏感痛恨,有次在会上说,他晚上十点多在校园巡视,看到花园里一双双一对对举止亲密,情不自禁地想大喊一声"同学,请自重"。我们不禁为他的卫道精神感动。然而细细一想,疑点颇多:一、老先生有家有小,晚上十点怎么不在家捂热炕头?二、既然巡夜为什么不多看着点经常失窃的自行车,老往花园角落转啥?那地方黑咕隆咚,要偷窥什么吧,还真看不清楚,怪不得急得要大喊呢。三、大学生谈恋爱也不违反校规,更不必说宪法法律了,纵有亲热举动,在花园里能亲热到哪去呢?自重什么?下次老先生再慷慨陈词的时候,我们就心安理得地塞着耳机打起瞌睡了。 大学里的会一点不比中学少,可见大学生一点不比中学生自觉。通常开完了会还得写些什么小结总结之类的,现在叫自我评定了。这是放入档案的,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可不是开展的时候,必须胆大皮厚心细,大部分篇幅以展示自己的优点为主--抄点学生守则就对付了,然后写写不足:光顾自己先进,没有带着同学们一起先进什么的,最后展望未来:咱们尚未毕业同学仍需努力。写这个我最拿手,几乎和写检讨请假条差不多拿手,就仗着比其他人多用几条成语,每回我的自我评定都成为男生寝室的范文,争相传阅手抄,衍生出无数个大同小异的版本。其实大学生的文字能力普遍低,理科工科班更是语句贫乏得可怜,写惯了评定检讨请假条这类的应用文,恐怕连情书都不会写了,就写也是"时光如电日月如梭"八字真言开头。我倒是很想写本常笑情书集,传百世而不朽,我说给静怡听,她表示大力支持,但是她很忙,只能给予我精神上的鼓励,不能回信,鸿雁有去无来,未免美中不足,再说我的字颇丑,恐怕传了百世即使不朽也没人认识了,可能还需要出个勘误表,只得悻悻作罢。休息天,静怡去上课了,我无所事事,和几个外地的同学出去逛逛。这个城市真的很美,我们刚进大学的时候,许多马路都坑坑洼洼,坐在公交车上犹如坐在马背上。现在高架已经初具规模,巍峨而有气势。许多地方好像女孩子,三月小变样,一年大变样,在这个城市里很容易迷失方向。到了晚上,点点灯光和天上的繁星相映,我们坐在草地上数天上的星星,如果天上有仙人,恐怕也会坐在云端数这城市里的灯光。我忽然很想家,那高山流水森林飞鸟,那一片绿色,那一片宁静。这钢筋水泥的城市里虽然令人目眩,我却有一些害怕。 我买了火车票赶回了家,父母看到我都很高兴,父亲似乎又矮了,母亲也显老了,最高兴的是弟弟,我知道他们平时吃得很简单,而我一回来,父亲就会烧上一桌丰盛好菜,还劝我来一小杯米酒。我就像一个贵宾,不用做家务,不用看书,不用买早饭。 母亲还是在饭桌上替我夹菜,给我洗衣服,偷偷塞钱给我,父亲抢着买菜,问我爱吃什么,弟弟抱怨如今的中学生比我们那时候还苦,处处充满了家的气息。晚上,我很早就可以睡了,弟弟高二了,还在挑灯夜读。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想想父亲微驼的背,想想母亲龟裂的手,想想弟弟在饭桌上看到久违的大菜狼吞虎咽,我忽然想哭。 走的时候照例是背着一大包东西,父亲叫我带些家乡的土产给同学尝尝,母亲叫我别太节约饭菜吃得好一些,弟弟叫我早日找个女朋友。火车开动,我翻出本书,不去看他们挥动的手,两旁的树木一棵棵后退,父母弟弟都看不见了,我终于忍不住落泪。 静怡没来接我,她家里管得严,晚上不能出来。我一个人回到了寝室,刚打开包,室友们就一拥而上,包空得很快,桌上地上很快一片狼藉。我笑着说他们就像猪圈里的家伙看到了饲料,后面的拱都拱不进去,结果我成了他们各种阴毒功夫的试验田,猴拳、铁砂掌、九阴白骨爪、西藏大手印,一阵疼一阵痒,幸亏我使出绝招他们才停手,我恨恨地在心里道:下次我再求饶我是孙子。 春天不知不觉地近了,校园里渐渐多了些绿意,照理说是春江水暖鸭先知,不过我可能比鸭子知道春天来临更早些。春风一起,我的脸上就开始出痘痘,自无忧角而起,逐鹿中原,渐有燎原之势。先有一痘抢占制高点(鼻子中央),余者纷纷揭竿而起,遥相呼应。静怡见了咯咯直笑,我一本正经道:"多乎哉,不多也。"这痘痘影响我局部的美观,而且久久不褪,越抠越茁壮成长。 静怡说是春毒,她保养得好,很少出痘痘,我只有自惭形秽,自我安慰道:青春的人才出青春痘,再说这痘痘还是很够哥们儿的,颇合一首词的意境: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分布均匀错落有致,没有给我长一脸麻皮。季节交替,身体差的人纷纷染病,我也不能幸免,咳嗽个不停。那是大一军训拉歌太卖力落下的后遗症,天气一有风吹草动喉咙就发炎,有时咳上几个月才好。我的室友都叫我"小儿百日咳",还说要去人民政府的刑场给我弄人血馒头。 静怡忙着准备托福考试,我们课外见面的次数已经少多了。我很想她,这病生的正是时候,晚上我喝了药水,披着衣服坐在下铺陶大的被子里等静怡下课。8点40分的时候,静怡推门进来了。我立刻重重地咳了两声,喘着粗气,两眼无神地看着静怡。在寝室昏黄的灯光下,我一定脸色灰白,两眼深凹,颧骨高凸,头发散乱,我吃完晚饭故意没洗脸,还照着镜子制造了些效果,显然我故意夸大了自己的病情,但是连我自己都被自己感染了,觉得我自己楚楚可怜。静怡坐到床边,心疼地握住我的手。我早已料到,我的手已经在被窝里捂了很久了,刚才还捧着茶杯,现在正烫着呢。 她赶紧又摸我的额头,我勉强运动五官挤出笑容道:"我没事,休息休息多喝点开水就好了。"她从袋里掏出瓶药给我:"我刚买的,我爸说这个治咳嗽很好的。"她父亲是医生,去年已经调回S市立医院了。我对好药没什么兴趣,病好了她就不会常来看我了。我没有谢她,反而关心地问道:"你不是上课么?什么时候买的?"她小声说:"我,我,逃课了。"这个学校有什么可以让全A学生、校学生会主席、老师的乖孩子静怡逃课么?我忽然觉得自己很伟大,自豪感油然而生,如果有南纺校史,我一定要把这件事载入史册。心里这么想着,我的脸上却不动声色,反而淡淡地说:"逃课多不好啊,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么?"静怡看我抱病耍贫嘴,又好气又好笑,满不在乎地说最多她考不到670。我也气乐了:"哦,原来你托福想考满分啊,人家资本主义的灵魂的工程师也不是吃素的。"不过我知道她考640以上是没问题的,她高中就已经考了600分了,不过那时的托福证书,现在已经过期了。托福证书就像饼干,有效期不过两年,不是耐用消费品,我是不喜欢的。静怡陪我聊了会,我心情大好,趁着自己是病人,张嘴吩咐道:"去,到朕的柜子拿几块饼干。"她叫我别臭美了,我说我臭她美,只是革命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其实我最需要的既不是饼干也不是药,而是她的笑容和关心,灯光下静怡格外娇艳,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看着她,不但骨头轻了,病也轻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很容易泛起把她揽入怀中的冲动,我又不是柳下惠,只要手轻轻一拉,她就会顺势倒入我的怀中,也可能重重推开我,让虚弱的我在床架上撞疼了脑袋。这么权衡着,我始终下不了手。这时候陶大和傻帽他们都自修回来了,我轻轻地呼出一口气,放开了静怡的手,她急忙道别了,临走的时候叮嘱我明天再去看医生。 我才不去呢,这医务室医生的水平大家是有目共睹,哪次不是我自己开的药?要什么药跟医生说一声就行,反正也没什么好药,感冒通、复方甘草合剂、黄连素。查不出来毛病就让我们去拍X光,一般拍了也查不出毛病,不过对病人有个交代,让病人也免费看看自己排骨的构造。去年我还转院出去开过一次刀,是眼角旁边的血管瘤,拆线是在我们学校医务室拆的。医生拿出把电视里外科大夫破肚子用的大剪刀,挑了半天都没把线头挑开,疼得我差点晕过去,她一转身出去了,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件东西:她的老花眼镜!这样的医务室除了开病假我是不去光顾的。因为是毕业班,别人还在期中考试,我们已经期末考试了。学校办的复印室又热闹起来。复印室开办以来曾经屡遭非议,说是助纣为虐,学生上课都不抄笔记了,考试前复印一下就完事,所以校方曾经一度不允许复印室给学生复印笔记,后来觉得学生都跑外面去复印了,与其肥水流了外人田,不如睁一眼闭一眼,于是重操旧业,再度从良。其实想想,如果到了考试,学生只凭考前复印笔记就能应付自如,那只能说明我们的教育还是亘古不变的填鸭式,什么大学生应注重能力培养云云,全是自欺欺人。至于复印室的兴衰史,不过是金钱面前人人平等的再次证明而已。 大学生视力不佳早有调查报告指出,只要一到考场上你就会惊诧于近视的比例如此之高:大家都戴着平时舍不得戴的崭新眼镜。 考试前,成绩差但是手脚快视力好的同学先到考场,带一打书,沿纵向扔一溜占好有利地形,然后安排成绩好的隔几个位置坐,再按视力排好需要照顾的同学,考试前还得趁乱换好考试证。我管这一纵队叫生物链。我一般不看别人的,因为我的技术不好,我做事一般都很专注,可是看别人的卷子太专注就是件危险的事了。我的室友们总是利用我安插静怡。静怡这时也显出良好的风度,所以我们这一条生物链鲜有补考的,大部分都能得个70到80的温饱。考试也是锻炼颈部肌肉的好场所,头颈伸短一寸,就可能少考5分,所以考场是长颈鹿最多的地方。只要监考老师一转身,背后的头颈立刻以各种倾角此起彼伏,有时我考完了也不交卷,静静观察,可以看见好几条雪白的颈子,这是考场中最美丽的风景了。 考完了试,就该准备写毕业论文了。我和静怡选的题目差不多,都是有关跨国公司的,论文人人会写,各有巧妙不同,可要凭空写出两万字还真不容易。 选完课题的那天晚上,我在寝室里亲切接见了静怡,并就如何写好论文,光荣毕业友好地交换了各自意见。静怡指出:天下论文一大抄,学校图书馆的书又破又旧,到处都有人打了勾,写着"已抄"字样,还不如去S市图书馆。我对静怡找到和我在S市图书馆频频约会的借口表示赞赏,但是指出要以写论文为中心,一手抓论文,一手抓感情,两只手都要抓,两只手都要硬。 说起图书馆,学校这图书馆是寒碜了点,原版的图书大部分还是我扎着红领巾时候出版的,中文的参考书最新的也不过是我高中时的产物,到处都折着角,还有的干脆一整章不翼而飞。要想在这抄到论文简直是做梦,哪本书上都密密麻麻地划着,到处都是"已抄",倒是有一两本干干净净,研究了半天,发现原因所在:这几本书是我们院里的老师写的。S市图书馆要气派得多,由十多个藏馆组成,在这里你甚至可以查到家谱。惟一一点遗憾就是参考书只能在里面读,不能借阅,当天归还,而复印的话,就是A4纸每张一元,差不多是学校的2.5倍。晚上,学习委员来寝室通知大家交钱,一共20块钱,这次的名目是论文封面及相关费用,这肯定是我们在这所大学的最后一笔苛捐杂税了,大家对各种巧立名目也都习惯了,虽然通知声明多退少补,可是这学校历来的风格是能补就补,能不退就不退。交了钱,大家都领到了长约50公分、宽约25公分的标准论文用封面一张,根据面积计算,这种封面的价格高达160元每平方米。 学校要求论文必须用电脑打印,这样大家就不得不每天花一两个小时在机房击键。这是一项枯燥的工作,我却表示支持,因为我的书法属于比狂草更高深的潦草书法,如果答辩时一半时间我都在向导师解释他看不懂的字,恐怕我就别想毕业了。 虽然静怡很愿意为我抄写从笔记总结到论文的一切文字,但是她自己也很忙,而且……我不愿她为我做太多事。有的时候我不得不考虑毕业以后的事,这个城市除了静怡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而我能留下的机会微乎其微,我不期待奇迹的发生,促成这种奇迹只有靠拍辅导员的马屁,几条香烟,喝几次酒,也许辅导员就会醉醺醺飘飘然地拍着胸脯打保票了。我对于学习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我始终认为学习不过是为了能生存得稍微好一些,但是我的身上仍然有为数不多的一些所谓的正义感存在,不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基本的原则,即使是为了静怡,有些事我也不会去做。 我不愿多想,但是有时又不得不想,静怡有时察觉到我有心事,但她很少问我。其实我知道她也会想,也不愿多想,想多了就会像我一样辗转反侧,静怡买了拷机,兴致勃勃地要把号码抄给我。"有事拷我"这似乎是当时比较流行的话,流行程度几乎相当于"吃了么?"。我对拷机基本持讨厌态度,有时我和静怡在坐在图书馆里,那玩意儿"BB--BB--"地叫了起来,静怡急急忙忙出去找电话,留下我给周围人目光扫射,让我感觉浑身不自在,好像被目光攒射出了若干个透明窟窿,而且还得想,到底是谁打给静怡的,但又不能问,问了就是小气就是吃醋就是对她不信任。 我是从来没打过,我想找她就去女生宿舍敲她们的窗,对我来说,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七位数。敲窗我已经得心应手了,以前是躲在窗旁的墙边,弯过手去敲,里面的人开了根本看不见外面是谁,只听到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问:"请问虞静怡在么?"这种情形在夜里有几分恐怖,后来她们寝室的人都知道要是开窗看不见人,肯定是我。现在我已经不如此了,以术语说,我就是一个惯犯了,开窗的人如果不是静怡,我还常和她聊会生活理想什么的,S市方言管这叫劈情操,顺便等静怡收拾书包。我想要是男生都如我这样在女生宿舍窗外应付自如而不是躲躲闪闪叫到了人就急急溜走,女生宿舍窗外肯定是另一番景象:一排男生齐刷刷站立,笑容可掬地和里面的女生聊着家常,不时变换一条支撑腿,然后,一个打扮齐整的女生从宿舍门口出来,一把拖走依依不舍的男朋友。时至六月,我和静怡都知道,这是我们相聚的最后一个月了。我们都小心翼翼地回避着毕业的问题。父母替我在家乡的丝绸厂找了份工作,我没有告诉静怡。至于静怡,我知道好几个跨国公司叫她去上班,她还在挑选。我们天天在一起,几乎形影不离,静怡对我格外地好,我也对她百依百顺,纵容得无以复加。 静怡天天穿裙子,我说她天天如同一朵盛开的牵牛花,她说她牵的就是我的牛鼻子,说着就动手来拧。我的鼻子已经给她拧过多次,塑造得又挺又直,是我脸部最有魅力的国产零件之一。静怡最美丽的部分是她的长发,静怡进大学的时候头发就不甚茂密,读书越久,头发越稀,所以她不敢把头发留太长,只是披肩,头发的颜色也由淡黄变成了红色,而且是天然形成的,很是奇特。不过如今染发的女孩子也多了,校园里什么颜色的头发都有,一不留神还以为八国联军来了呢。我时常希望校园里有个大的静电场,那样女孩子的五颜六色的头发就会不由得根根竖起,犹如孔雀开屏般地斗妍。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静怡,并且在最后补充道:当然其中最美丽的还是我的红孔雀。静怡开心地笑了,她笑的时候先眯起眼睛,然后抿着嘴角,像一只猫,她的酒窝是不对称的,只在嘴角右侧现出一个酒窝,左边没有,我说她笑的时候眼睛小得可以忽略不计的,酒窝是典型的右倾主义,这样的笑容只能迷住我,因为我的左眼视力比右眼好300度,左倾的眼神正好看右倾的酒窝。 论文写完了,答辩也很顺利。答辩的感觉有点像出庭,虽然面对的是素有"老李飞刀例无虚发"之称的系主任,旁边还有三位老师组成的陪审团,但我还是凭三寸不烂之舌,滔滔不绝大侃一通,基本上没有给老李更多发问的时间。静怡一直说我最大的本事就是无事化小,小事化大,简单问题复杂化,系主任大人才问了几个热身的问题,我就已经东拉西扯地侃了半个多小时。老李是老革命,碰到我这样的新问题,也只有摇头苦笑的份。我意气风发地走出答辩教室,感觉好像被告听到法官宣判:证据不足,判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毕业典礼过后,我们留下了大学最后一张集体照,本来想拍学士照的,不过借衣服要排队,还不便宜,二战时美国大发战争财,现在学校大发毕业财,我们一致决定抵制。其他系的同学在草地上汗流浃背地摆着各种姿势,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我们却在策划晚上的聚餐。这是我们最后的晚餐了,明后两天,外地的同学就要各奔前程了。晚餐定在对面的四川火锅城,宴上大家纷纷举杯相邀,以灌醉别人为己任。 第一个倒下的是我们敬爱的辅导员,才一个轮次就已经面色通红语无伦次,我们只得派出两条壮汉护送他回研究生楼。 女生的酒量普遍比较可观,而且女生先拿雪碧敬酒,所以女生一律笑容可掬,男生均面有难色,不久陆续起身离座。厕所里已经排起了队,都是摇摇晃晃在吐的,酒气已经盖过了臭气,一个个都像晕船似的。我当即口占一绝:山外青山楼外楼,杯觥交错几时休;酒气熏得众人醉,只把便池作海舟。我根本不会喝酒,不知是谁捅捅我说刘蓉还差一杯就倒了,让我去放倒她,我头脑一热就去敬酒,谁知才沾了两口就觉得头重脚轻,刘蓉笑吟吟看着我,这女人的酒量真是深不可测,我可不是酒精考验的革命战士,连忙谎称上厕所逃出现场。 晚风一吹,脑子清醒多了,一只手斜刺里插进我的臂弯,静怡不知什么时候跟了出来。她幽幽地问我:"你几号回去?"我说是后天晚上6点,这是我能买到的最后一班离开S市的火车。她说她来送我,忽然一阵酸酸的感觉从心底升起,就像有一个小人在那里摇动着半瓶米醋。我使劲忍住眼泪,说我有点醉了,要去厕所。静怡放开了我,我头也不回地向寝室走去,两行冰凉的液体滑过脸颊,我知道我不够坚强,背后传来轻轻的啜泣声,我不敢回头,我怎么能回头,怎么去面对呢? 接着的两天我成了一座间歇性的喷泉,送一个同学哭一次,每次都不是我带头的,可是以我哭声之大、哭相之惨、历时之长为最。男儿有泪不轻弹么?可是班上的几条北方汉子都先我而潸然泪下,我又怎么能不泪如泉涌挥泪如雨呢? 两天过得浑浑噩噩,恍惚之中寝室就变成空的了,我默默地收拾起室友不要的小电风扇、军旗、节能灯什么的,放进我的包留作纪念。又一阵泪感袭来,他们的音容笑貌又那么清晰地浮现,他们似乎只是去上课了,走廊里一阵喧闹,是他们回来了?脚步声上了三楼。我收拾好了所有的行李,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我生活了四年给我快乐的地方,四年前那个背着大包裹的傻呼呼的愣头愣脑的我,四年后这个依旧背着大包裹的红着眼睛的我,仿佛并肩站在一起。我站在门口,久久不能下决心关上这扇门。 静怡陪着我到了火车站,我们谁也不敢开口,怕一开口泪水就会无止尽地涌出。我到车上放下了行李,走下站台,轻轻地拥着静怡,不敢看她的眼睛。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广播里一个轻柔的女声响起,火车马上就要开了,静怡忽然紧紧地抱住了我:"我不让你走,你不许走!"我的眼泪如洪水、如岩浆,以不可阻挡之势滚滚而下,迅速与静怡的洪流汇合。 我用尽全力紧紧地抱住了她,只希望自己是一块平整的未干的水泥,可以把她的模样深深地印在我的身上。 我使劲抹去眼泪,要留下一个清晰的静怡,夕阳洒在她的脸上,泪滴折射出美丽的光,犹如清晨阳光下的朝露。 (完) 后记:常笑回到了故乡,在丝绸厂工作,静怡工作三个月后辞职去了美国深造。 半年后,常笑失去了静怡的消息。 常笑时时会想起静怡,他喜欢这种偶然心痛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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