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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夜晚,大风在窗外喊我名子时,我还以为是野猫的惨叫,但醒来后才发现这声音要比野猫的好听多了。 大风的眼睛很有神,在门口的黑暗中也灿灿生辉,这一点跟野猫不相上下。大风瞪着他那双极有神的眼睛瞅瞅门口的花园,再瞅瞅我,说环境不错,这片草地可以踢球。 我说是不错,但没球,只有野猫,可以踢猫。 他说什么都无所谓,问题是能踢到它们吗? 我们进屋,在沙发上坐着大眼瞪小眼,电视台的节目基本都已结束,每个台都一样,不是沙沙的白点,就是半圆形的计数器。 大风说找我没什么事,闷而已。 我说我也闷。 大风说那还闷在家里干什么呀? 然后我们两个很闷的男人便离开了家。他开着他的桑塔纳拉着我在夜晚的青岛没命的瞎逛,我们边逛边想:去哪呢? 一辆宝马车从我们身边超过,车内隐约可见有两个美女花枝招展,大风看我,我也看他,简单的对视中我们就达成了共识:跟着她们,她们去哪儿,我们就去哪儿。 在青岛山坡式的道路上,进口车与国产车在速度上的区别并不大,我们跟那宝马一直都咬得很死,谁都不敢开得再快,大家心里都有数,在深夜的青岛马路上,酒后开车的杀手满地都是,一不留神就会碰上他们。 她们左插又拐后进了一家星级酒店,我们跟在身后,她们停车,我们也停车,但等我们钻出车之后才发现,她们已经不见了踪影。她们的动作比我们快多了。 我问酒店的门童,看到刚才那两个姑娘了吗? 门童摇头,说没看到,只看到了你们。 大风问酒店的门童,现在酒店什么还营业? 门童点头,说酒吧现在正热闹着呢,有一个古巴的乐队在演出。 大风瞅瞅我说,跑了就跑了,无所谓,咱们去泡吧吧。 走进酒吧,我们才发现那门童真是撒谎不脸红,那也叫热闹?所有的客人加起来还没乐队的人多,歌手唱得自己都觉得没劲。整个大厅只有两三对貌似情侣的家伙在角落里窃窃私语着,表情都极其可疑。 音乐不错,异国的风情,歌手也不错,是古巴女人,三十多岁的样子,穿得很少,浑身都充满了活力,在台上又跳又唱,死活要把自己装扮得再年轻十岁。 唯一的遗憾是听众太少,少到极点,这使得我们在大厅里显得极为惹眼。 激昂而欢快的音乐塞满了酒吧的所有角落,以致互相间的说话都要把嘴伸到对方的脸上去才听得清,鬼知道这种距离这种环境下他们在说些什么。 我和大风都是男人,对这种异性间情侣才会喜欢的说话方式没什么兴趣,所以我们都不说话,而是把眼睛的作用发挥到极限。在昏暗的光线里,我们的眼睛都显得很有神,我们在大厅里快速而有节奏的搜寻着。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很快,我们的视线就走到了一起。他看的地方也是我看的地方,我们都虎视眈眈的盯着墙角角最暗处的两个人,两个女人,两个漂亮的女人。她们都涂着黑色的口红。 没错,她们就是刚才在宝马车上的那两个姑娘。 我和大风对视一眼,然后都很自觉的搬着自己的酒晃到了她们面前。 大风冲那短头发的姑娘说,你的头发真短,我特喜欢短发,来,让我们为短发干一杯。 我冲那长头发的姑娘说,你的头发真长,我特喜欢长头发,来,让我们为长发干一杯。 两个姑娘白了我们一眼,说得了,别玩那些虚的了,在路上就瞅你们不顺眼,就知道你们没安好心,可躲来躲去,还是没躲掉。 大风说这是缘份,活该咱们该认识,来呀,干杯。 我说这是命中注定的,上天安排的最大,来呀,干杯。 两个姑娘又白我们一眼,说喝就喝,但你们得死心,我们是不会跟你们上床的! 跟现在年青人普通敌视传统的规律一样,我们很快就打成一片,对现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来说,这没什么可意外的,即使我们互相不知道对方的姓名身份哪儿人住哪儿是不是通辑犯等等,也没什么可意外的。 那话说的没错,什么都无所谓。 短发的姑娘把嘴伸到大风的脸上,说她叫老等。 发长的姑娘把嘴伸到我脸上,说她叫仙妃。 大风把嘴伸到短发姑娘的嘴上,说他叫大风。 我把嘴伸到长发姑娘的嘴上,说我叫三七。 二 一样的激情,一样的疯狂,一样的什么都无所谓。 从酒吧出来后我们直接到楼上开了房间,一男一女,一对一间,然后很轻易的就让彼此的热情得到了完整的释放。这一幕现实的不能再现实,就跟我们早已想到的一样,最简单的变成了最繁杂的,最繁杂的也变成了最简单的。 什么都无所谓,不过是疯狂的一夜情而已。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塞进房间之后,一切都变得透明,变得直接,也变得平静。这个昨夜疯狂万种的女人现在竟然淑女似的坐在沙发前欣赏着电视里的歌剧。 没错,是歌剧,一个非常胖的家伙在声嘶力竭的演绎嗓门大的好处,边唱边手舞足蹈的乱晃,样子很滑稽。 她问我,你知道他是谁吗?看得出,这无聊的胖家伙在她眼里竟然变得很有品味。 我说知道,这是一喷子,能长这么胖又能有这么大嗓门还敢四处现眼的肯定是喷子。 她骂了一句,说你丫真没什么品味,跟你睡一晚上,真他妈的没劲。我后悔了。 我说我也后悔了,要不,就当咱们从来没认识过? 她骂了第二句,说就知道你是这路人,沾完了便宜就跑。妈的,不认识就不认识,以后见面你千万别叫我―――把袜子给我,在你的枕头底下。 然后,我眼睁睁的看着这个跟我睡了一夜的女人从我枕了一夜的枕头下面翻出一双散发了一夜臭味的袜子…… 她走到窗边,在阳光的掩映下小心翼翼的把袜子摆正,穿好,然后扭动腰肢往门外走。说实话,也就是在这一瞬间,我才发现了在她身体之下所隐藏的最真最纯的美丽。 阳光透过窗子斜投在她的身上,使她变得明亮而真实,我直愣愣的逼视着她的身影,有些发傻。直到她全部走出我的视线,我仍然在发傻。 但我知道,一夜情这就算结束了。 接着,我听到了对面屋里大风的嘿嘿声。他一路嘿嘿的走进我的房间,激动的说不错不错,这个周末过的真是不错,艳遇呀。 我说一般,没什么劲,不过是放纵一把,这还有什么可激动的,真没见过世面。 他说屁,不是我小瞧你,我泡过的妞比你看过的妞都要多,你信不信? 我说信,绝对信,我这几年眼睛不好,视力特差,基本没看到过什么漂亮妞。 他又嘿嘿的笑,说昨晚这妞不错,真的不错,太不错了,我都动结婚的念头了。 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说你饶了我吧,你要结婚,我就能去跳楼。 晚上十二点左右,我睡得正香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一看号码,,很陌生.,接起来是个女人的声音,她很亲热的问:是你吗? 我尽管觉得奇怪,但还是想也不想的就说是我,当然是我。 她嘿嘿的笑,说你语气怎么这么怪呀,是不是这么快就把我给忘了? 我也跟着她嘿嘿的笑,说哪跟哪呀,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呀,咱们一起多少年了,谁跟谁呀―――你贵姓? 她立时就骂了起来,说大风就这个混蛋,不是说晚上陪我去看星星吗?怎么说话不算数,你还算不算男人? 我一听火也上来了,说谁告诉你我是大风?我不是,你说的大风是另外一个人,这家伙折腾完了一惯留我的电话,你说这样的人你还理他干嘛? 她听了先是一愣,然后又嘿嘿的笑,说了不起了不起,我早就看出他不是一般的人来,高,真是高,实在是高。 扣了这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后我竟然有了些狂热的激动,现在想来得把这责任推到那女人的声音太过性感这一生理特征上。她的声音沙哑而有韵味,听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这个女人看来起来不简单,很不简单,不过三言两语就从我这儿套到了不少关于大风的资料。当然,我是乐于这么做的,我相信我所交待的关于大风的种种资料会让她不得不相信:他就是一个极度危险极度颓废极度不正常极度不可信任的一个男人。 我之所以这么坦白不是因为那个女人的嗲声嗲气,而是因为我对大风这毫无来由的艳遇而感到忿忿不平。凭什么大风认识这个女人而我不认识?凭什么她半夜打电话找大风而不找我?而且还是打我的电话,我也要交钱。这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杯。 扣电话时,她告诉了我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很怪,也很熟悉,她叫老等,等呀等的"等"。 我听到这名字之后的第一反应是摸头,摸自己的头。再一次在深夜听到这名恐怕只有两种解释,一是我有病,我发烧,二是她有病,她发烧。 我没病,没发烧,这一点我得到了证实。所以,现在只剩下一种可能,她有病,她发烧,尽管这一点没得到证实。 三 我在深夜里狂热的想,其实什么也无所谓,人生不过是一场戏,快乐的演是演,悲伤的演也是演,换句话说,如果真要你死,你伸头是一刀,不伸头也是一刀。 如果不能反抗,那就快乐的去接爱。所以,有病就有病,没什么可自卑的。 正在胡思乱思的声音,电话又响了,这次是大风,接通就是一通骂,他说你丫怎么这么无耻,怎么随随便便就把我电话号码卖了出去? 我说嘿嘿嘿,嘿嘿嘿。 他继续骂,说你这不是害我吗? 我继续说嘿嘿嘿,嘿嘿嘿。 骂完之后,他说你赶紧起床吧,我去找你,听说上次那酒吧又换了一个乐队,很有激情也很奔放,更重要的一点是,她们穿得更少。 我说好呀好呀,叫着刚才那妞一起去吧?你可真有本事,才一晚上就能让人那么深刻的记住了你,真是有本事。 这下他换了口气,他说你别废话,刚才那仙妃也打我的电话找你,妈的,你丫折腾完不是也留我的电话吗?得了,咱们谁也别说谁了,都不是什么好鸟,碰上能害对方的机会,谁也不放过。 见到大风时,他正一脸的得意,脸都红了。我理解他这种得意,不喝半瓶以上芝华士他绝达不到这种壮态。 他冲我嘿嘿的笑,脸上带着酒后见人所特有的那种亲热劲,盲目而不可理喻。 他指着台上正在劲舞着的一个外国女人告诉我,那是我刚泡的妞,一会儿介绍给你认识,古巴人,可会说中国话。 他说的没错,那女人确实是古巴人,也确实会说中国话,但只会说两句,一句你好,另一句是谢谢。一看到我她就说谢谢,一看到大风她就说你好。我不知道她这么说是不是有具体的含义,只知道这一晚上我听了不下五十遍谢谢,可我什么值得让她谢谢的事都没干。 酒醉的大风是很讲哲理的,据我所知,只要一喝多,他就能出口成章,据他说每一句都有出处,全是尼采的理论。例如我一出生,我就死了;我醉了,正如我清醒着;我活着,就如我已经死去,等等。 我不知道那古巴女人能不能理解透他的理论,只知道那古巴女人跟他打的火热,那女人的酒量很大,一杯接一杯的喝着由他买单的芝华士,脸都不带红的。 唉,外国妞也跟咱一样,碰上能白喝的酒,喝起来也不要命。 她说英语,但我听不明白,尽管我的英语过了六级。大风是学法语的,可他却能听明白,他俩经常抱在一起哈哈的笑,开心得眼泪都流出来。 我看不下去了,就把大风揪到一边问,你笑什么? 大风说鬼知道我笑什么,她笑我就笑,看她笑我就想笑。 于是我明白了,他们都在傻笑。 酒吧里的音乐很激昂,古巴音乐那特有的激情几乎感染所有的人,连服务生都不例外,陪着我们一起跳一起唱一起怪叫。 酒吧里全都是兴奋的发红的眼睛,在黑暗中灿灿生辉,千篇一律。 全是命中注定。命中注定我要在黑暗中找到一张苍白的脸,命中注定我要在这个无聊的深夜里与这张苍白的脸缠绵缠绵再缠绵。 我就看到了那个与我疯狂一夜的女人,那个涂着黑色口红的女人。 她也看到了我,她在吃惊,我相信。 她皱了一下眉头,然后冲我点了一下头,说你没病吧?我今天身体很不舒服,如果有事就是你惹的麻烦。 我说所以你打电话找我?至于那个嘛,根本不可能,我纯洁得象一张白纸。 她骂了一句,说你真不是什么好人,电话都不敢留自己的,谁还能吃了你似的。跑这儿干什么?想钓洋妞?就你这德性,别给人民丢人了。 我没说话,只是用手指大风。大风跟那姑娘已经抱成一团,旁若无人的热吻着。大风就是大风,无论什么场合也不管他清醒还是不清醒,他都能做出一些让人意外的举动来,动作熟练且干脆。 她看看我,再看看大风,又骂了一句,说行,行,还是你们行。 我说这有什么,小儿科,现在这年月,什么都无所谓,老外也一样,不是吗? 她说废话,当然是无所谓,什么都无所谓,就是不无所谓了你又能怎么着? 我没怎么着,她也没怎么着,我们仅仅是在一起喝了几杯啤酒。这里的啤酒杯很大,银子收的也很狠,一杯三十八,十杯三百八。数到这儿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很兴奋了。 人烦恼时会干烦恼时应该干的事,愤怒时会干愤怒时应该干的事,同理,兴奋时也会干兴奋时干的事。 我们在酒精的兴奋中出了酒吧的门,又在酒精的兴奋中坐上了门口的宝马跑车飞驰而去。 之后,我们去了大风家,我有他家的钥匙,我对他家里的熟悉就如同他对我家里的熟悉。开灯,脱衣,上床,关灯,一连串的动作都一气呵成。我们在黑暗中持久的兴奋着,让自己的体温一再上升上升再上升…… 然后,一切都在退去,激情,兴奋,热度,等等。 她穿衣服,在黑暗中仔细的穿戴,一样一样,认真而利落。 我要开灯,她不让,死活不让。 我扯开窗帘,月光洒进屋里,景物都在瞬间清晰许多,她的脸也清晰了,干净,美丽,纯情……,我不知以上这些形容词用的是否合适,但我清楚,她在这一瞬间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她的黑色口红已经完全退去。 为什么总是在激情过后,她才给我如此安静的感觉? 我找不到答案,也许根本就没有答案,对一个什么都无所谓的人来说,有没有答案本身就是一件无所谓的事。 她比我小一岁,问起她的职业时,她白了我一眼,说没有职业,就这么一直飘着。 我拎起她宝马跑车的钥匙,再提起她的高级皮鞋,问她,这些都是漂来的? 她又白了我一眼,然后理直气壮的说,我离婚了。 我不再问了,因为我觉得这理由够充分的了,离婚能制造很多,或者贫穷或者暴富,或者神智失常或者什么都不关心,等等。 我相信她身上应该埋藏了一个或者更多个故事,每一个都精彩绝伦。只是我想不出什么用理由去一一探明。她忙,我也忙,她明天就会漂走,我明天也会继续流浪,再一次相见也许会是一年之后,也许会是十年之后,也许是永远。 那歌唱的没错,相逢何必曾相识。相识又有什么意义,该离去的还是要离去,一夜激情之后还是要各奔东西,一切都无所谓。 她把衣服穿得异常整齐,就象要去参加一个什么宴会,然后小心翼翼的躺到床上,温情而甜美的睡去。即使是睡梦中,她也与我保持了相当一段距离,就象是一对毫不相识的陌生人,尽管我们都睡在同一张床上。 在这种环境下,夜总是消失的很快。 清晨,阳光均匀的酒进屋中,我意外的发现我们竟是如此的陌生,黑夜中的缠绵丝毫不能增进我们在现实中的感情,一切都只是各自的发泄。 没有任何例外,黑夜过后是阳光,激情过后是陌生,这是大都市的特色,也是新新人类的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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