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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五也平静地说道:"如果不离,只怕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 "只要不伤害到女儿,我无所谓。" "其实离不离都一样。她已经离了。我要搬出去住。我只走人,只拿走我的衣服,其它什么也不会带走……" 芳芳双手捧着脸,哭喊道:"你已经把什么都带走了!" 看来已无路可退了,她不去计较丈夫的婚外情,不计较他强加给她的屈辱和痛苦,都不能保住他们的婚姻,还有什么可以挽回的余地呢?芳芳不得不考虑把他们准备离婚的事告诉女儿了。其实女儿已有所察觉。她问了几次,怎么爸爸不在家?到了晚上,她又问:"你和爸爸吵架了?"事已至此,芳芳觉得不能对女儿有半点隐瞒了,就决定把实情告诉她。 芳芳的女儿名叫玲玲,她本就是个敏感、个性极强的孩子。芳芳爱她胜过爱自己。而玲玲,也深爱她的母亲。她爱母亲的勤劳、朴实、善良。听着母亲的述说,她紧闭双唇,脸色苍白,眼里含着泪;当母亲的话一完,她便突然地休克了。 玲玲被送进了医院。 到了深夜,老五和圆圆一起来看玲玲。这时候玲玲已苏醒多时了,看上去也很平静了。一见了她的爸爸,便哀求道:"你们不要离婚,好不好?" 老五是个实心人,即便女儿在病床上,他也不愿撒谎,于是说道:"这是大人的事,你不用管。不管离不离,爸爸还是你的爸爸,妈妈还是你的妈妈,对你没什么影响的。" 听了这话,玲玲用被单捂着头,哭起来。芳芳不愿见女儿哭泣,便转身去了卫生间。这时圆圆上前对玲玲说:"玲玲不要难过。你爸爸说得对,这是大人之间的事。而且我和你爸爸是真心相爱的。" 玲玲突然坐起来,尖声叫道:"你出去,我不想再见到你!"说完,大声痛哭起来。 芳芳闻声跑了进来,和女儿抱着一团,哭成一团。 见此情景,老五束手无策。而圆圆,她也不想见到如此情景,也忍不住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未了,她叫住芳芳,说道:"芳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弄成了这样。但我是真心爱老五的,他也真心爱我。我并没有一点要伤害你们的意思。你们离不离婚我都无所谓,可如果你认为我是那种故意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我就马上从这里跳下去。"说完,她就奔向窗口,而这里是第七层楼。 芳芳立刻拉住了她。她看着这个女人,她相信她会跳楼的。她的善良使她不敢不相信她,她不敢冒这个险让她去跳而不阻拦她。 然后大家沉默了。 医生又给玲玲注射了镇静药。不一会儿,玲玲便睡着了。 他们三人都在医院里守了一夜,几乎没说什么话,大家都很平静,好象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似的。三个人都处在一种奇怪的和谐中,好象达成了一个大家都满意的默契了。在纯洁的孩子面前,有良知的人便觉得成人的幸福太渺小了,甚至多少夹杂着自私和丑恶在里边。 孩子已经承受了她不可避免的打击。芳芳已没什么可牵挂的了。玲玲出院以后,她和老五解除了婚约。 玲玲跟随母亲,老五承担孩子每月一百元的生活费,学费各承担一半。意外的大宗费用另外商量。老五只带走了自己的衣服,其它什么也没有要。 小镇的人对这次婚变有各自不同的看法。多数人都谴责老五,认为他晕了头了,吃错了药了。也有人这样说道:这老五还看不出来,敢爱! 芳芳打定主意不再嫁人了。其实她也明白,她把她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给了丈夫了。而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带着孩子,也不是那么容易就找到如意的人家。但在她的潜意识里,她始终觉得老五会回心转意的。她要等到那一天的到来,她要让老五真正懂得她的爱有多深。 再辛苦几年,只要把女儿养大成人,她就轻松了。她没读多少书,但她希望女儿能考上大学。无论多苦多累,她也要供她上大学。供女儿上大学,是她的最大愿望。女儿很聪明,成绩也很好。女儿是她的未来,她的真正希望,她的精神支柱。 真正可怕的是那漫漫长夜。一百多个平方的屋子里只有她一人。她睡不好觉。经常是整夜整夜地不能入睡。白天觉得想通了的东西,到了晚上又变得面目全非了。好象在她身上,有一个无形的伤口,白天痊愈,在夜晚疼痛;好象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每到了晚上,就来揭开她的伤口了。 她觉得自己的心快要烂了似的,不是个滋味。她老是想到自己的丈夫,那令她又爱又恨的丈夫;即想他对自己的伤害,带给他的屈辱和痛苦,又想他离开自己以后会不会真的得到了幸福。她没有办法不使自己想这两个问题。她反反复复地想,诚心诚意地想,就是很少想过自己的幸福。在她心里面,没有她自己。 还有一个她永远都想不通的事,就是老五为什么就突然变了,把家庭都抛弃了?难道男人都变了,连老五这样的男人,也只爱风骚妖艳的女人了? 她害怕黑夜。但她无处可藏。 玲玲虽然只住了三天医院,但那次对她的伤害程度,是谁也没有预料到的。她经常喊头痛,而且停了经。停经对她身心又造成了新的重大伤害。两个多月后,她才把停经的事告诉了妈妈。 芳芳紧张得要命,赶快带玲玲去医院。医生找不出毛病,但估计是精神剌激造成的。开了些调节神经和内分泌的药,吃了以后月经来了,可一停药就不行,而且头痛的问题也解决不了。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芳芳带玲玲作了各种检查,并且看了心理医生,花掉了几千元医疗费,都没有找到病在哪里。按医生的说法,主要是神经上受了剌激产生了生理变化。吃点药,注意自我心理调节,会好的。但又治疗了一个多月,又花去了几千元钱,可一停药就不行,而且玲玲觉得头痛在加重。那头痛也痛得怪,总是突然地痛一下,像被针扎似的,只一瞬间,又不痛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头痛的次数在增加。芳芳又带玲玲去了省医院,医生要她做个什么"脑断层检查",而仅这一项的检查费就要三千多元。 这时候,芳芳为给玲玲治病,把仅有的一点积蓄都花完了。而好长一段时间以来,单位上领的工资又越来越少,多数时候一个月只有两三百元。一筹莫展的情况下,她只有去找老五了。 老五的情况也很不妙。自从离了婚,茶馆就没有了生意,只好关掉。圆圆有点钱,可也只是杯水车薪;没有来源,坐吃山空。两个人正在合计离开这个小镇,去城里做个什么小生意。见了芳芳,商议了一阵,拿出了五百元钱,老五说:"我只能拿出这点。不够的你先去找别人借,我认账。" 五百元钱,还差得很远。芳芳晃惑地望着对方,说:"你也帮我去借点。" 老五只是点了点头。他不知道去哪里借钱,现在连和他打个召呼的人都很少了。而芳芳呢,人缘关系不错,但她举目无亲,张不了口,也不知道该向谁借。她以为,丈夫无论如何都会想办法的。他是个男子汉,去抢去偷,他也应该拿钱给孩子治病的。但她只拿到五百元钱。她的心在这一刻真正的碎了。当她从丈夫的新家出来的时候,泪水涌出了她的眼眶。 慢慢想办法吧。她想,总会有办法的。 离婚半年多来,芳芳几乎脱了人形。特别是女儿生病这几个月,她东奔西跑,愁苦交加,身心彻底崩溃了。"慢慢想办法吧,"当她这样对自己说的时候,她实际上已经觉得自己是无能为力了。因为她明白,女儿的病越拖会越发严重的。 玲玲告诉母亲,她病好了,不用治了。但母亲知道,她的病没有好。而且凭直觉,她认为女儿的病是很麻烦的。 玲玲的学习成绩半年来一落千丈。期末考试,她只考了两百多分。芳芳看了女儿的成绩单,完全绝望了。 单位里她看不到前途,她无时无刻不担心下岗或工厂关门。丈夫明显地在推卸责任,而玲玲病没有钱治,眼巴巴地看见女儿垮下去,这对她来说,是太残酷了。她宁愿死,也不愿意看见女儿毁了;而眼看着女儿变得日渐消瘦和沉默,她觉得比死还令人痛苦。 她无时无刻不生活在焦虑和痛苦中。 特别是夜晚,她睡不着觉,想起件件事都伤心,却又欲哭无泪。她觉得度日如年,觉得自己太累了。最最痛苦的是:她再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为女儿做什么了,再也看不到前途了;而这不眠的长夜,她不知道还有多长多长。 她看不到黑夜的尽头。 黑夜会使生命变得更加脆弱。她的痛苦和压力无人与她分担,就加快了她精神的崩溃。长夜难熬,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到了一个女人能够承受的最后限度,每时每刻甚至每一秒钟,都是那么难以忍受的了;她实在熬不下去了;唯有死,才能解救她了。 有一天,她对自己说:去死,死了就解脱了。 大约临晨五点钟的时候,她的遗嘱写完了。她一共写了两封遗嘱,一封是写给女儿的,一封是写给前夫的。她把遗嘱放进自己的裤兜里,带上一小瓶早就准备好的剧毒农药,看了女儿最后一眼,然后出门了。 她不能死在家里,她怕这样会吓着女儿。她选择了单位上的人上班必须经过的一个路口。她也不想过太久才被人发现。 她必须在黎明前死去。黑夜给了她选择死亡的决心和勇气,等到开亮,她怕自己那求生的本能又把她挽留在这苦难的世界上,使她日复一日地重复她那暗无天日的生活。还有,如果天亮了她还没有死去,她担心被救活,那样的话,是生不如死。因此,她必须在黎明前死去。 当她做出死亡的决定以后,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松多了。她知道,那是她最后的选择了,它放弃了一切乃至自己的生命,因此她的痛苦得到了暂时的缓解;而如果她放弃死亡,痛苦就会重新噬食她。 她来到了那个地方,这地方将是她的生命最后的弥留之地。她停下步,死亡的恐惧和求生的本能在她的心里不停地涌动,但此时此刻,这些恐惧和本能也抵不过她要去死的决心了。她环顾四周,最后看了一眼她生活过的这个世界。她想起了曾经在某本书的菲页上读到过的一句话:"动身的时刻到了:你去生,我去死;谁为佳者,唯上帝知道……"她在心里默默念着这句话,大口地喝下了瓶子里所有的农药。 大概五点半左右,有人听见一个女人发出了两声撕裂心肺尖叫声。六点多钟,单位上几个跑步的人发现了她的尸体。并报了案。 七点钟左右,派出所的公安人员来给她照了像,并在她身上搜出了遗嘱两封。 慢慢地围了很多本单位的人。公安人员把遗嘱拿给在场的人传阅,从而确认遗嘱是否出自她的手。 她在遗嘱中写道:"玲儿,妈妈对不起你,没有把你养育成人,就去了。但是妈妈没有办法,妈妈患了肝癌,即使不自己去死,也活不长久的。妈妈不能忍受病痛的折磨,便早一步去了。原谅妈妈。妈妈愿意下辈子再做你的妈妈,来补偿我的女儿。 "妈妈还有一个最后的要求:不要责怪你的爸爸。爸爸终归是你的爸爸,虽然和妈妈离了婚,可还是爱你的,而且还拿钱为你治病。再说,没了妈妈,就得靠爸爸来抚养你了。听爸爸的话,妈妈也就放心了。" 给老五的遗嘱如下:"老五,当你读到这封遗嘱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人世了。我要说明的一点是,我的死和你们无关,和任何人无关,是我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如果有人找你什么麻烦,有字为证,而且我在黄泉也不会甘心的。 "另外,我有一事相求:请你们俩把我们的女儿抚养成人。她的病要赶紧治,没有钱就把我们的房子卖了,先给女儿治病。如果房子能保留下来,你和女儿共同享有产权。 "另外,代我感谢所有关心过我的朋友们。在我为女儿治病期间,得到了不少人的帮助。我深深地在此表示谢意。 "最后我想说一句:祝你们幸福。" 遗嘱的落款的时间是:2001年11月平14日。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本文作者在读到死者的遗嘱后,开始动手写这篇文章的。 在场读了芳芳的遗嘱的其它人,不论男女,都哭了。 老五是在晚上读到她的遗嘱的,读罢,他立刻跪倒在芳芳的尸体旁,嚎陶大哭起来。 此时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什么…… 仁慈的上帝有一点是最为公道的,那就是作为一个人,无论高下贵贱,他都终有一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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