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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人竞与人家较真,说是这是对男人的歧视,说那些在商场选购商品的小姐,其实她们才是衣着不整的,原因一:她们甚至比他穿得还要少,全身的衣着加起来也不足四两纱。短短的热裤,露脐的肚兜,红红的指甲油染得脚丫子穿得也是拖鞋。原因二:这些女孩子美丽的背部,裸露的范围大大的超过了往年,但据说还成了一道风景......等等。不过人家商场的管理人员,并不认可他的说法,人家说,那时女孩的酷,是一种时尚,是时髦,和你的这些根本不沾弦的。不然你也热一下裤,也露露肚脐眼,你那就是有病。不知当时的实际情形如何,总之传来的消息是这个男人要和人家打官司,他要起诉人家这是性别歧视。 不知人们知道了这事有何感想。只是觉得本来是有义务为男同胞讲个理的。可是这理由怎么整,也充分不起来。如今的男人其实已经雌性了不少,现在竞会对人家要求的男人的着装更加绅士化一些不习惯了,并把自己和女孩的这种前卫的打扮说成是对他的一种性别歧视,真有法院接这个案子?真有理直气壮的律师来为这个小伙慷慨陈词?我想大概不会的。 打一赤膊在家里没有人会说什么,可是要是以此论起人家女孩的装扮来,这样的说法十个有九个会说你无聊,有一个说你真得有病。男人衣冠楚楚有什么不好,你踏拉着鞋走向这个让靓丽的时尚女孩尽显风情的地方,你的这幅尊荣,除了让人家说你没有文化外,还能说明什么呢? 女人的暴露那是女性从性感到美学的一种追求或是时尚的心理,而男人的暴露是不能以躯体的展示为代价的。至于现在的一些女孩着装的不会区分场合或是裸露的分寸没有掌握好,那实际上也反映了女孩的审美水平和审美的档次。不过这些不能成为男人寻找到的理由。不信你把自己的脚指甲染红,把你的手指甲也染红,人家会说你是心理的变态。 其实,男性的美从来都是和庄重联系在一起的,男性的美从来也没有把大面积的暴露作为一个卖点,在公共场合招摇。既然你已经没有占理又何必在再什么起诉上丢人呢? 你说要找回男人的尊严,这是你的无知,你这样做或许是更使男人丢人。 人家女孩的打扮,人家的暴露,是经心策划的,就想人家的热裤,至少有一点就是这短得不能再短的热裤,质地一定要好料子不能太薄,不能透亮不能随意的装饰,要在精上多下功夫,热裤上要有最好的装饰,如什么钉花、锈花、印花等等,总之,要有浓得不能再浓的设计味道。不然要是满大街看上去,都成了少女在穿内衣就坏醋了。人家那是作为时装穿的,人家穿起来那叫好看,让身材曲线玲珑浮凸起浮,让天下的男人极尽想象,那是美的晃动,那是一双美腿出来的效果。想想你那狗尿不骚的背心大裤衩子,再加上那双拖鞋,是不能叫酷的,人家不让进,是对你的尊重。不然和那些漂亮的女孩碰个照面,你的那个回头率高是高了,可是那时什么回头率。 气不过的男人,终于有了机会对人家靓丽的女孩说出了不满,可是人家这叫潮流,人家有人家的资本得天独厚,你不成,你要守规矩,人家女孩举手投足,那叫媚,叫风情万种,你光一大膀子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行的,你就受点委屈吧。 出味得到女人刻意的打扮有太多的时尚味道,那是一种时髦,既然是时髦是时尚,就不会是着衣的经典。人家让男人多在衣着的经典上下功夫,这是好事。男人的衣着要出位,不是极尽风情,是高雅是气度不凡,这点好像是不能废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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